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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買房,規避政策好方式?
在搜索引擎中鍵入『離婚買房』,搜索結果超過1300萬條。一篇『離婚就省60萬』的《中產階級買房策略》的帖子被網民爭相轉帖;甚至有售樓小姐直接建議客戶辦一張假的離婚證明蒙混過關。這個總是在單位分福利房時上演的戲碼,這次出現在了商品房市場上。
來自南京某婚姻登記處的消息:二套房房貸新政實施以來,每天離婚的都超過10對,比之前提高了一倍。『來離婚的大多數都是40多歲的中年夫妻,他們直言不諱就是為了買二套房來的。走的時候,還特地詢問了如何辦理復婚的手續,表示等貸款一辦下來,兩人就來復婚。』這家登記處主任說。
全國房地產經理人聯盟秘書長陳寶存(始終堅持唱多樓市,和任志強、董藩、朱大鳴等被稱為『樓市春天派』)分析說:離婚算是規避政策的一個很好的方式,還有和成年子女提前分戶。一刀切的提高首付比例和提高利息,限制80末和90後的同時也打擊了家庭有實力購買的群體,大家都認同,房子越早買越便宜。想抑制的是什麼?就是有錢的父母提早給兒女買房子,我們的樓市又重回了『票證時代』。這無疑是在告訴炒家,資源的稀缺在房地產行業是不可改變的。
中淇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秀華指出:如果有人為了避免高房貸或者為了買經濟適用房而辦理了離婚手續,只要他確實辦理了相關手續,那麼從法律上來說,必須承認他是單身,這個是不能控制的。如果他使用了假的離婚證件或者提交了假的收入證明等材料,這種行為是不是屬於合同詐騙?要不要上昇到刑事責任?我個人認為還是應該慎重,如果提供了一份假的證件買了一套房子就算詐騙,要追究刑事責任,那麼現在住著政策房的人豈不是好多都得被關到監獄裡?可以從民事責任和行政處罰上考慮,比如罰款或者對其信用等級進行降級。
有原則無細則,不離婚也行?
轉過頭來審視北京樓市,數家房屋中介眾口一詞:『確實聽說有為了買二套房離婚的,但是還沒接手過這樣的業務。』然而,他們的潛臺詞並非本店和客戶都嚴守規則,不鑽空子,而是目前看來,想把二套房當一套房買,還沒到非離婚不可的田地……現在買二套房究竟還能不能按一套房來貸款?
方莊地區一家中介公司門店的『資深置業顧問』告訴記者:這個問題不大,我們可以盡量給你辦,有的銀行現在查的比較嚴,但是我們這邊對接的銀行,工行、建行、交行、中行、招行……一家通不過,就換另外一家嘛!這兩天我們辦的都還沒問題(露出愜意的笑容)。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更容易通過了……離婚?我們這兒還沒,不用,太麻煩了。
某銀行個人貸款部工作人員則回答說:你跟中介商量一下,走我們的貸款,我們這邊應該沒什麼問題。對,政策是不允許。但是我跟你說,原則上是不行,但現在我們不是還沒收到細則嗎?(心領神會地微微一笑)看具體情況吧!
當記者以客戶身份,諮詢了三家中介和兩家銀行之後,得到的答案都是:沒有執行細則,現在也還能鑽空子買,用不著離婚那麼費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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