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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訊【記者王月】為進一步加大對中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問題的支持力度,減輕其住房消費負擔,本市相關部門將對向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費補貼。
申請擔保費補貼對象:本人或其配偶為被拆遷人,經國土房管部門批准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或經批准購買限價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正常還款的職工,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費50%的補貼。
購買限價房且符合擔保費補貼條件的職工,可持有關資料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請。分中心、管理部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批。
值得注意的是,《關於對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實行擔保費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及《關於對購買限價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實行擔保費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11月4日)實施前已發放的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不享受擔保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