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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記者徐運劉志飛
剛剛公布的上海樓市『新八條』大部分內容將從明天起正式實行。
晨報記者昨日特地請專家為您解讀。
上海樓市『新八條』具體內容:
個人轉讓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住房,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非普通住房按其轉讓收入與購買該住房價款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轉讓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普通住房按其轉讓收入與購買該住房價款的差額征收營業稅,非普通住房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
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的居民,為改善居住條件,再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住房的,比照執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條件的,經認定,可按首次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對其他貸款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利率等由商業銀行在基准利率基礎上按風險合理確定。
對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改善居住條件的,暫按1%稅率征收契稅。
購買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符合貸款條件的情況下,每戶家庭(以2人以上,含2人計算)基本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限額從20萬元提高到40萬元;若有補充公積金的,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對只有一個人參與貸款的家庭,仍執行現行的貸款政策,基本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20萬元,若有補充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限額為30萬元。
晨報提醒:由於二手房契稅要等到過戶環節纔交,貸款額度及具體金額也要到簽貸款合同纔能決定,業內專家建議可享受優惠的購房者應將貸款合同的簽訂日期盡量放到1月1日以後。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副研究員叢誠說,公積金貸款額度是貸款合同簽訂時確定的,『同樣一戶家庭買第二套普通房,12月底簽貸款合同的話,公積金可能最多只能貸到20萬元,但過了1月1日再簽的話,就可以貸到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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