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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從此次會議給市場傳遞的信息看,其基本點是政府下一步將堅持以走市場化道路來實施房地產調控,支持房地產市場的進一步發展,輔以對低收入住房困難群眾實行住房保障制度的原則,力爭做到『居者有其屋』,讓不同的群體都能享受到不同的居住環境。也就是繼續切實采取『兩條腿走路』的原則,商品房由市場說了算,政府重點是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設。具體措施解讀如下:
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過去我們所提的『保障性住房』一般是指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但從此次會議精神看,棚戶區改造及農村危房改造也已經被列入保障性住房范圍,這是一種進步。有意思的是,地方政府一直熱衷的雙限房、安置房並沒有在此次被列入保障性住房之列,也印證了筆者過去的一貫觀點,體現出中央政府『執政為民』的理念。
此外,『將本地區部分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補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等建設』,也體現了中央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更多向中低收入家庭傾斜的基本思路。
二是對改善性住房的政策支持。此次會議決定,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申請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執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
應該說,這是一個妥協的方案,因為房地產市場在極短的時間內從限制購房到鼓勵購房這樣的一個過渡,政府多少顯得有點羞羞答答。但可以預計,在不久的將來,政府必然會全面實行鼓勵住房消費政策,最終絕對不會管你是改善型住房還是投資性購房。
三是對二手房營業稅政策的回歸。新政策規定,對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暫定一年實行減免政策。其中,將現行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改為超過2年(含2年)轉讓的,免征營業稅;將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不足2年轉讓的,由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改為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這其實是回歸到營業稅條例對二手房轉讓的原本規定。本規定雖暫定為一年,但一年後的市場將不會有大的改變,該政策也應該會延續,並最終在一定的時期被固定。
四是對房地產市場的金融支持。這個政策因為屬於市場化操作,可能效果不是太明顯。中央有必要明確銀行對各類企業的貸款份額,否則,『嫌貧愛富』的銀行,會更傾向於把資金投放到不太缺資金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一些民營企業照樣會感受到資金的飢渴。
五是『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城市房地產稅』。這一點只是預示著下一步稅制的簡化,和房地產市場未來走勢幾乎沒有關系。
這裡我要向大家介紹一下有關城市房地產稅的概念。該稅最早出自於1951年的《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經過50多年的變遷,其計稅依據、征(免)范圍、稅率、征繳方式等均和1986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並無二樣,只是前者面對的是涉外企業,而後者面對的是內資企業及個人。
也就是說,此次會議決定『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城市房地產稅』,只是和去年年初讓『車船使用牌照稅』和『車船使用稅』合並成新的『車船稅』一樣,換個名稱而已,而稅務部門確實是少了一個稅種,也因此少了不少工作量,減少了行政成本。
總而言之,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於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無疑是意義重大。會議釋放出了一個明顯的信號,那就是國家將進一步支持房地產交易,政府將回歸其在房地產市場中應有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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