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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天津頻道12月8日電據悉,今後4年天津市住房建設將實行分區域平衡原則,統籌安排、合理分配不同種類住房的建築規模和用地規模的比例,節約集約用地,提高土地利用強度,確保各區域新建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不小於住房建設總量的70%;各區域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應,年度供應量應達到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
今後,天津市將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調整住房建設結構、穩定住房價格和解決中低收入群眾住房困難作為工作重點,力求進一步完善天津市房地產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合理引導住房消費,確保廣大群眾住有所居,促進和諧社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