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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提取登記後,支付配租的經濟租賃房房租按月提取時需提供《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收據》及復印件一份。
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證明文件?
應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及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復印件一份。
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證明文件?
應提供《天津市傷、病托管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一份復印件。
職工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精神病人、間歇性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即18周歲以下)的,應由監護人辦理提取手續,應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二份和監護證明及復印件一份。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證明文件?
應提供《就、失業證》及復印件一份;不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還應提供《未就業證明》及復印件一份。
職工工作關系轉至異地並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證明文件?
應提供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開戶或繳存證明。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證明文件?
(1)職工死亡證明及復印件一份;如繼承權(遺贈扶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中已明示職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不提供職工死亡證明。
(2)繼承權(遺贈扶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及復印件一份;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為一審判決(裁定)的,還應提供配偶、繼承人(受遺贈人)出具的《承諾書》一份。
(3)繼承人(受遺贈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二份、監護證明及復印件一份。
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證明文件?
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且轉入集中封存戶未滿兩年的,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復印件一份。
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證明文件?
職工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前須首先辦理提取登記,登記時需提供以下證明資料:
(1)《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特困救助卡及一份復印件。
(2)提取同戶籍親屬住房公積金的,還應提供同戶籍親屬身份證及復印件二份、同戶籍親屬住房公積金龍卡或住房公積金儲蓄卡、同戶籍戶口簿及復印件一份。
(3)職工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期間未及時提取且申請提取時戶籍已遷出的,還應提供戶口簿及復印件一份。
提取登記後按月提取時,應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特困救助卡及一份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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