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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近日重新發布了《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和《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新貸款辦法將於11月24日執行,提取辦法於12月1日執行。對此,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新政要點進行了解讀。
公積金提取政策詳解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是怎樣的?
新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二、職工使用《提取通知書》有哪些需注意事項?
(1)《提取通知書》當日有效,職工(代辦人)必須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2)經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後,職工到建設銀行辦理提取業務時,《提取申請書》因預留印鑒錯誤等原因不能使用的,職工當日到單位重新開具《提取申請書》,連同建設銀行加蓋作廢章的三份《提取通知書》到分中心或管理部重新申請審核。
(3)職工到建設銀行辦理提取前,《提取通知書》丟失的,職工當日不能重新申請辦理提取,須於下一工作日持申請資料重新到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三、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有哪些?
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為住房消費提取和非住房消費提取。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1)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癥、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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