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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冬天,銀川哈納斯天然氣有限公司等供熱企業公開表示,拒絕辦理消費者停止采暖的申請,在當地市民中引起不小的爭議。
銀川市不少消費者依據銀川市供熱條例,提前一個多月向供熱企業提出停止采暖申請,企業的答復是今冬采暖費還未正式出臺,即使繳納30%的供熱費用也不能辦理停熱申請。今冬銀川市采暖價格上浮40%於10月中旬確定時,這些消費者得到的答復卻是『已經過了申請時間,過期不候!』
寧夏魯能置業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翁經理告訴記者,供熱開始前一個月,小區業主的停熱申請絡繹不絕,但是『很多未得到供熱單位准許。』
在銀川某事業單位上班的馬俊告訴記者,相對於水、電、氣等公用事業支出而言,每年的供熱費用是市民生活中一項比較大的開支,熱價調整應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能一下子提得太多,他認為每平方米3.5元左右可以接受。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支出,在魯能陶然水岸購買住房的他今年提出了停熱的申請,可卻被銀川哈納斯天然氣公司拒絕。
『哈納斯拒絕停熱的申請是名副其實的霸王條款,這種強買強賣行為凸顯了目前一些公用事業領域和壟斷行業的企業存在的問題,應盡快制止。』馬俊說。
采訪中,不少消費者向記者表示,長期以來,無論供熱溫度是否達標,服務態度、質量如何,供熱企業都要全額收費,而消費者往往只能忍氣吞聲。供熱行業缺乏與消費者真正的平等對話。
寧夏哈納斯天然氣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白衛東表示,今年公司不予辦理用戶停熱申請,是考慮到框架結構單元樓房間傳熱性強,一戶不用會影響到隔壁幾戶采暖效果。『另外,用戶停暖,我們少收了70%的采暖費,但供熱成本並未節省。』他說。
不少市民認為,單戶停熱仍然要支付30%取暖費,就是用來保持管道和室內一定溫度的。『我們小區很多居民申請停熱,都沒被批准。供熱企業總是以種種理由回絕。去得早的說還沒開始辦,去得晚的說已經試水,不能辦。』在魯能陶然水岸購房的李女士說。
銀川市物業辦供熱科胡亞娟科長說,根據銀川市供熱條例,申請停熱時,房主必須在采暖期開始前一個月到相關供熱企業提供情況,並經過銀川市物業管理辦公室同意,支付30%的取暖費。『符合條件的停熱申請,供熱單位應當按照條例執行用戶停熱手續。』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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