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備受關注的南京住房補貼政策細則日前出爐,其中明確了可以享受補貼的『購房時間』——新房以購房合同到房管部門備案(即鑒證)日期為准,二手房以登記受理日期為准。
根據新政,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間,凡購買該市普通商品住宅和二手房的,均可享受住房補貼。其中所購房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的,補貼金額為總房價的1%;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之間的,政府補貼總房價的0.5%。細則明確,總房價為契稅完稅證上的實繳金額。
該市要求享受房貼的住房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產權證,補貼在辦證時同步發放。細則對發放購房補貼的截止時間作出補充——最遲為2012年12月31日。如房產延期交付或購房者在2012年12月31日前沒辦理產權登記,將無法享受補貼。
新政立竿見影。該市網上房地產數據顯示,十一長假,商品住宅認購就呈逐步好轉的態勢。長假過後,商品房認購量逐步回昇,10月7日認購量為206套、成交量達115套。比8、9月日均成交量上漲2—5成。10月10日,該市住宅認購飆昇至今年單日最高——306套。
業內人士指出,認購量的回昇跟本月不少樓盤開盤、促銷等手段有關,但也表明購房者信心有一定程度回昇,新政效果將逐步發揮作用,預計後期市場走勢仍會趨好。
繼南京之後,江蘇宿遷近日也出臺《關於促進中心城市房地產業和商業發展的政策規定》,下個月起,該市今後兩年內購房的市民最多可獲總房價7%的政府財政補貼。
根據該新規,凡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在該市購買16層以下高層住宅樓項目的,單套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由地方財政給予房款總額5%的補貼;90—144平方米的補貼房款總額3%。購買16層以上高層住宅樓,單套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補貼房款總額7%;90—144平方米政府補貼房款總額4%。購買其它商品住宅,90平方米以下的補貼房價的1%;90—144平方米的補貼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