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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合同第十六條明確合同項下宗地用於住宅項目建設的,宗地范圍內住宅建設總套數不少於一定套數。其中,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除了繼續執行佔總建築面積70%等規定之外,建築套數將規定不少於一定數量。同時,90平方米房屋的套型將在出讓合同中進行明確。新版合同首次對保障性住房作出要求:配套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讓人同意建成後將通過政府回購或者政府回收兩種辦法移交政府。
商品房3年內開發完成新合同最大亮點,也是與老合同最大的出入就是,新合同規定:商品房開發年限最長不超過三年,也就是大家所說的三年內完工。與老合同對比,開工和竣工市場分別縮減了50%,這是一個不小的動作。開發商為賺取土地昇值利潤,大規模囤地後,僅僅建個售樓處或者搭幾塊施工圍檔就算開工的佯裝行為,在新合同實施後根本無法見光。
新規執行 問題幾多?任何新事物從出現到被接受認可,再到順利執行都要經過一個過程。新合同也不例外。目前看,也存在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新合同開發商至今沒看到按照規定,新合同自08年7月1日起實施,舊合同同時作廢。但記者走訪幾家開發商,至今他們簽署的都還是舊合同,對於新合同只是從網上了解到零星信息,並沒有看到真正合同文本,對具體內容也是一知半解。
大小地塊一刀切抬高房價據記者走訪的幾家開發商表示,新合同三年內完工、確是國家出於防止大規模囤地的初衷,但各開發商均表示,大小地塊應區別對待,目前來看,小地塊按國家規定三年內完工,完全可以實現,但大地塊就不好說了,如目前中北鎮的大地十二城項目體量100萬平方米,10年都不一定開發完,如此看來,新合同在大地問題上效果會大打折扣。
開發商稱,目前拿地主要考慮的還是實際開發效果,體量是根據項目效果定的,如果新合同實施後,所有項目全都一刀切三年內完工,比較大的項目勢必無法完成,那開發商拿地時還要考慮開工和竣工時限問題,大地塊就成了燙手的山芋,沒人敢碰了,小地塊成新寵同時,拿地成本將被抬高,作為房價構成的重要因素,拿地成本抬高,勢必也會造成房價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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