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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權改革先行,《土地管理法》修改在即
土地改革躁動在這個夏天越來越強烈。
7月30日,北京順義高麗營鎮農民老賀聽到一個振奮的消息:『農民將擁有真正的土地財產權。』欣喜之餘,老賀急忙撥通了密雲縣下屯村表弟家的電話求證。
記者了解到,上述地方正是北京集體土地流轉改革的先行區縣,早就風生水起的土地改革消息並非空穴來風。
就在林權制度改革7月上旬公布前後,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又確定10月份召開十七屆三中全會,主要議程就是研究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問題。
7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改委關於2008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九大任務,第六條就是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由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牽頭,另外涉及財政部、農業部等7個部門具體實施。
此前不久,國土資源部官員透露,即將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最核心的改革,就是在農村集體土地財產權實現形式和制度上的改革。
一切都在按部就班進行。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和國土資源部剛剛公布的三定方案中,亦露出了土地改革的蛛絲馬跡。其中,房地分離跡象愈發明顯,盛傳8月份定生死的小產權房則充當了土地改革能否邁出實質性步伐的試金石。
『政策求穩,10月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將進一步明晰集體土地財產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部長徐小青對本報稱:『比如30年經營權可不可以延長到70年呢?農村宅基地能不能上市流通?』
土地流轉誤解老賀現在的身份越來越不像農民了,家裡9畝地除了二分菜地外全部租給了一家種植大戶,按月可領到相當於城市普通工人工資水平的租金。無地可種了,老賀平時就背著手在村裡遛彎。
記者走訪中了解到,順義區已有多個村子的農戶走上了老賀把土地租出去的路子,在密雲縣和平谷區也多有類似情況存在。
事實上,面對洶湧的中國城市化進程,在農民擁有大量土地卻過不上好日子的背景下,土地流轉已在全國各地試點了多年。
記者查閱到的資料顯示,江浙一帶10年前就開始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點,之後迅速向全國推進。
2004年10月,國務院第一次明確提出:『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村莊、集鎮、建制鎮中的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流轉。』一年後,廣東大膽突破,甚至提出『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方式與國有土地一樣,可以出讓和抵押』。
但隨著土地流轉的深入,農地用於非農建設的情況日益嚴重。10年來,我國耕地面積從19.5億畝減少了1.24億畝,直逼18億畝紅線。
對此,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江平分別從政策和法律層面向記者分析了目前集體土地流轉存在的誤區,並得出了一個共同的結論:『土地流轉不能流向非農領域。』
『農村土地向龍頭企業集中時機不到。』徐小青也明確指出,當第二、三產業足以容納農村龐大的勞動力時,纔會出現轉機。
對此,城鄉統籌試點市重慶正試圖尋找土地流轉更好的出路,新近報送到國務院有關部委的方案中,增加了一項重大改革申請事項:設立中國第一個農村土地交易所,主要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等諸項農村用地向城市建設用地的流轉交易。
在不具備完整的產權,甚至不具備清晰財產權的情況下,讓集體土地簡單地流轉上市顯然不是農村經濟改革的初衷。徐小青承認,如何讓集體土地入市,是一個復雜且急迫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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