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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卡6:
補充協議別嫌煩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內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圖、公共面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說明、裝修標准、遲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說明、公建配套設施以及花園綠地的權屬、物業管理等。建議購房者在簽約時一定不要局限於格式條款的內容,對有損於自己利益的條款要與賣方協商重新擬訂,對遺漏的事項要加以補充。
提提你:市民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自己與開發商所約定的事項在合同中加以體現,只有這樣纔能在日後發生爭議的情況下,有據可尋,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市民盡可能要求開發商提供電氣、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線路和裝修的平面圖。這既是購房人的一個基本知情權,也是今後解決爭議的主要依據。
以上的六個關卡盡管有些瑣碎,但是卻是與購房權益密切相關的事項。而謹慎的市民也可以聘請律師幫助簽訂購房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在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談判的時候,買方要與自己的律師站在一個立場,要表示出對律師的高度信任,這樣纔有利於爭取到最大的合同合法權益,最大程度減少合同內容不利於買方甚至對買方不公的結果。在開發商表示不簽就算了的情況下,即使你很想買這個房子,你也要沈著,不要輕易放棄律師為你提出的談判條件,要知道很多談判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各自爭取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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