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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報道了《裝修拆窗改門降低抗震性能》後,許多讀者打電話諮詢有關房屋抗震結構的標准問題。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建築師王曉東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住宅在設計時對於抗震性、耐久性和結構安全都有嚴格的規定,如果隨意拆改房屋的承重牆、梁、柱,會造成很大的房屋安全隱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擅自變動或者破壞房屋建築抗震設施,最高可罰3萬元。
<政策>
抗震構件不准變動《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指出,擅自變動或者破壞房屋建築抗震構件、隔震裝置、減震部件或者地震反應觀測系統等抗震設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對個人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該規定要求,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築工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抗震設防。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降低抗震設防標准。產權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變動或者破壞房屋建築抗震構件、隔震裝置、減震部件或者地震反應觀測系統等抗震設施。
<解析>
上下水管也別拆改王曉東提出,裝飾裝修房屋時嚴禁野蠻拆改。裝修房屋應當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耐久性和結構安全,同時符合規劃、抗震、消防、環境衛生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因裝飾裝修影響房屋使用安全。按照有關規定,住宅房屋或者與磚混多層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房屋,在裝飾裝修時,禁止拆改房屋的基礎、牆體、梁、柱、樓板等承重結構;禁止拆改上下水主管或者改變地漏的位置;禁止在樓板、陽臺、露臺超荷載鋪設地面材料,在室內增設超荷載分隔牆體;禁止在住宅樓房外檐牆體上拆改、增設門窗。
<維護>
抗震設計可用50年目前,普通住宅的抗震設計為8級,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王曉東解釋說,通常,能提供竣工備案表的房屋,都應該是符合國家抗震設計要求的。《規定》要求,已按工程建設標准進行抗震設計或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築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內,因各種人為因素使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能力受損的,或者因改變原設計使用性質,導致荷載增加或需提高抗震設防類別的,產權人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抗震驗算、修復或加固。需要進行工程檢測的,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並且,房屋建築工程的抗震鑒定、抗震加固費用,由產權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