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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實物配租由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由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區的房管局提出申請;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由申請人到拆遷房屋坐落區的房管局提出申請;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由申請人向負責其房屋拆遷的拆遷單位提出申請。
三、申請住房保障有時間限制嗎?答: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必須在簽訂《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住宅房屋貨幣補償)3個月以內申請,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需在簽訂《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6個月內申請,其它住房保障可隨時申請。
四、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申請家庭人口如何確定?答:申請家庭補貼人口的認定,原則上以非農業家庭戶口簿記載為准。家庭補貼人數指與申請人長期共同居住生活,且具有法定贍養、撫養義務的家庭成員人數。除戶主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婚子女外,其他遷入申請人戶籍的家庭成員應在3年以上。
(一)申請人配偶與申請人未在同一戶籍的也應包括在內。
(二)對於家庭中有因上學、入托暫時居住在此的本市(外)孫子女以及戶口雖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但在他處常住的人員不計算補貼人數。
(三)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津定居並遷入戶口的人員,可不受時間限制。
(四)返城知青子女掛靠在親屬家,符合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的,可以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共同申請。符合單獨申請條件的,可單獨申請。
(五)父母雙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為監護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可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一同申請。
申請家庭補貼人口確定後,其收入計入家庭總收入,其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房納入家庭現住房面積認定,並享受租房補貼。
五、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申請家庭由於離婚、知青返城等原因將戶籍落在近親屬住房,但實際未在該住房居住,現住房如何認定?答:對此類情況由該家庭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家庭落戶情況說明》和臨時居住地派出所開具的《寄宿人口登記表》或臨時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臨時寄宿情況說明》後,落戶的近親屬住房可不認定為申請家庭現住房。
六、子女一家三口與父母住在一起,產權屬父母,如何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答:子女一家三口與父母可作為兩個家庭分別申請,也可作為一個家庭共同申請。
(一)作為兩個家庭分別申請。『小三口』提出申請時,人均住房面積可按五口人計算,『小三口』家庭現住房面積按該住房合法證明上記載的面積乘以該家庭申請租房補貼人口佔該住房上落有戶籍總人口的比例計算;『老兩口』再申請時,人均住房面積要按兩口人計算,現住房面積按該住房合法證明上記載的面積計算。
(二)作為一個家庭申請。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按五口人計算,享受補貼人口也按五口人計算,現住房面積按該住房合法證明上記載的面積計算。
七、知青返城人員戶口落在非直系親屬家或朋友家,單獨申請 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時,戶口所在地的住房如何認定?答:戶口所在地非直系親屬家或朋友家住房面積不計算申請家庭住房面積。
八、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申請家庭戶籍落在近親屬處,原合住房屋已拆遷、置換、買賣的,申請家庭現住房如何認定?答:申請家庭戶籍落在父母、子女處,原合住房屋已拆遷、置換、買賣的,申請家庭需提供原房屋拆遷協議、置換手續、買賣合同,落戶的住房合並計算其現住房。
申請家庭戶籍落在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近親屬處,原合住房屋已拆遷、置換、買賣的,由申請家庭提供戶籍、原房屋拆遷協議或置換手續或買賣合同等證明材料後,落戶的兄弟姊妹等近親屬住房可不合並計算其現住房。申請家庭需提供原戶籍遷移地房屋情況。
九、已享受其它住房保障的家庭,是否還可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答:已享受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或已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但尚未購買的,到原申請區的房管局辦理退出其它住房保障的相應手續後,即可申請限價商品住房。
十、對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家庭的戶籍條件有何具體規定?答: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非農業戶籍3年以上。其中的非農業戶籍包括非農業常住戶口、藍印戶口和因就業在本市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落戶的單位城鎮戶籍集體戶口,不包括因上學、服兵役在津落戶的集體戶口。
計算家庭人口的申請人家庭成員須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其中包括因上學、服兵役暫時在異地落有集體戶口的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