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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負責人昨天(4月11日)表示,廉租房配租家庭不能直接領到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月向房屋出租人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廉租房月房補最高1500元目前本市城近郊八區廉租住房保障標准為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0平方米,租房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平方米使用面積每月不低於40元。租房補貼標准設有低限和高限,月租房補貼最低限額為550元,最高限額為1500元。遠郊區縣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區縣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標准及最低和最高限額標准。
租房補貼直接發給出租房主廉租家庭申請的租賃住房補貼並不直接發給配租家庭,獲得租賃住房補貼配租資格的廉租家庭租到住房後,要與房主簽訂《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然後一起到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月向房屋出租人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實物配租兩次放棄重新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通過搖號活動確定選房順序,申請家庭按順序挑選廉租實物住房,未在規定期限內與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簽訂《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租賃合同》,視為放棄本次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資格,一次放棄選房的,須重新輪候,由後續家庭依次遞補;兩次放棄選房的,須進行重新申請。
廉租家庭每年申報變動情況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每年應按期向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資產等變動情況,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也會定期會同民政等相關部門復核,並根據復核結果調整配租方案。
廉租家庭配租的實物住房只能用於申請家庭及其成員自住,不得轉租、轉借以及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廉租住房單套建築面積全部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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