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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出錢多的一方都想只留自己名字
燕子大學畢業三年了,男朋友小潘工作六年,兩人已熱戀兩年多。由於燕子戶口和家人都沒在北京,畢業後一直租房住的她,現在想買套房子。燕子的父母答應湊夠首付,男朋友和她的工資也可以保證月供充足。
想到自己付的錢多,所以為了防止日後發生變故,燕子想在房產證上只寫自己的名字,但又怕小潘不高興,燕子正發愁這事該怎麼辦呢?
專家解析
事先公證該房的出資關系
北京中原三級市場研究部的專業人士指出,如果是男女雙方共同出資買房,最好在購房合同上寫上雙方的名字。如果由於某種原因只能寫一個人名字時,要立下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說明,寫清楚該房的出資關系。同時,在不傷害雙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做一份公證,或在律師見證下簽一份協議,明確注明雙方為該房已支付和將支付的款項,每人應享有的該房的份額等相關事宜。
貼心提醒 ??
不要輕易出資以他人名字買房
目前有個別情侶之間喜歡用房子表達愛意,自己出資以對方的名字買房。針對此情況,北京中原三級市場研究部的專業人士提醒消費者,表達愛意可以用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送給對方,不過應該寫明贈與的附加條件,如『若雙方不能結婚或婚後離婚,該房應歸屬贈與方所有』等條件,一旦今後發生變故,也可通過法律程序收回房子。
美滿的婚姻是大家所期盼的,但現實生活中無法避免感情出現裂縫,最終發展至婚姻關系瀕臨解除,那時甜蜜的居所就立即變成了待分割的財產。所以,婚前最好不要與對方一起買房。如若一方無力單獨承擔購房款,在購房行為發生過程中應該明確分工,並事先做出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協議。婚前財產公證是防患於未然的有效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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