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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直管公有住房管理,完善直管公有住房經營檔案資料、房屋管理信息系統和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嚴格我市住房保障申請審核管理,在直管公有住房租賃經營管理資料中增加公有住房承租人身份證號碼信息,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責任分工
市內六區直管公產住房承租人身份證號碼調查由市房產總公司負責。其他區縣直管公產住房承租人身份證號碼調查由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負責。
二、時間安排
此項工作自2008年3月1日開始至2008年5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收集信息階段(2008年3月1日--2008年4月20日)。各區縣房管局(房產公司)制訂調查方案,召開調查工作部署會議,將該項工作落實到各房屋經營管理單位。各房屋經營管理單位按管轄區域進行承租人身份證號碼信息收集工作。
(二)匯總信息階段(2008年4月21日--5月11日)。各房屋經營管理單位將承租人身份證號碼信息統一補充填寫在《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承租方名稱的下面和房屋經營管理檔案資料中,並進行匯總報送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公司)。
(三)完善系統階段(2008年5月12日--31日)。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公司)將各經營管理單位報送的承租人身份證號碼匯總信息完善到房屋管理信息系統中,並做好與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的對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領導重視,明確責任。各區縣房管局(房產公司)領導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及時組織制訂調查方案,明確調查責任分工,使調查工作落到實處。
(二)按時完成,確保質量。各區縣房管局(房產公司)要嚴格按照調查方案開展調查工作,根據調查整體時間安排按時完成每一階段的調查工作,並確保調查結果的真實、准確。
(三)完善資料,動態管理。各區縣房管局(房產公司)單位要及時將調查信息完善到房屋經營管理檔案和住房信息管理系統中,承租人發生變更時資料及時予以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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