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切實穩定住房價格的通知》(『舊國八條』)。
4月國務院出臺的《加強房地產市場引導和調控的八條措施》(新『國八條』)。
5月,國務院轉發了建設部等七部委的《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此即25號文。國家層面控制房價行動就此啟幕。
●2006年5月,九部門制定《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再被國務院轉發,是為37號文。文件明確要求各城市在2006年9月底前公布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目標,『90/70』政策(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比率必須達到開發面積的70%)被提了出來,稅收和信貸等政策進一步緊縮。
●2007年8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乾意見》(24號文),該文件被認為是對『房改』的總結,是住房新模式的轉折點。
9月,央行、銀監會發布第359號文,要求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
10月,國土資源部發布第39號令,規定未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不得分割發放土地證。
10月1日起,《物權法》正式施行,動拆遷須進一步合法化。但農民的房產、地權問題懸而未決,只能留待法律實施過程中去逐步完善、解決。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