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家住天津市西橫堤秋爽西裡5號樓的王女士,最近為房產證的事苦惱不堪。由於沒有拿到現今居住房屋的產權證,王女士一家的戶口還不能遷到居住地,無法向學校提供就近居住的戶口證明,孩子也就不能就近入校。
王女士告訴記者,自從購買了現在居住的商品房,現在已經住了3年多了,房產證仍是遙遙無期。王女士向記者出示了與開發商天津市志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上面清清楚楚標明房屋產權證在入住一年內辦清。
記者在王女士家裡采訪時,正值下班時間。王女士的許多鄰居聞訊趕來,客廳裡擠滿了人,爭先恐後向記者反映沒有房產證的苦惱。據了解,在秋爽西裡5號樓,沒有拿到房產證的居民還有近170戶。由於沒有房產證,他們的戶口一直解決不了,連帶的通訊、子女上學也都成了難題,更不可能辦理抵押貸款和各種財產證明。一位居民告訴記者:『現在我們都成了黑戶了,找開發商詢問無數次,可是房開發商總拖延時間,我們要等到什麼時候啊。』
按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申請辦理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十日內,書面通知購房人辦理商品房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和土地使用權登記。』然後,購房人就可以到相關部門辦理房產證了。然而,1998年就竣工的秋爽西裡5號樓,房產證為何一直拖到現在不能辦理呢?
難道是開發商缺少辦理產權證的有關證明嗎?開發商天津市志成房地產開發公司有關負責人信誓旦旦告訴記者:『我們的各種手續都齊全,只是房管局辦理的時間慢,還要等一段時間。』而談到具體什麼時間能辦好房產證時,志成公司卻含糊其詞。
為了打探志成房地產開發公司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的手續是否齊全,記者前往天津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翻閱了該公司的登記檔案。記者從這份資料上發現了兩個問題,一是志成公司的房屋登記銷售面積和實際銷售面積不符,資料上顯示的登記房屋銷售面積7400平方米,而據記者粗略統計,秋爽西裡已經銷售的房屋面積卻是遠遠大於這個數字。二是志成公司登記的商品房所處的位置是屬於天津市西青區(屬於市區),與居民稱志成公司銷售廣告上標明屬於天津市南開區(屬於郊區)也不符。對於這兩個問題,天津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處長李勇表示,屬於開發商的欺詐行為。
天津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了秋爽西裡居民房產證難辦理的真正癥結所在,現在的焦點是辦理哪個區的房產證的問題,居民要辦理南開區的房產證,而根據商品房的所屬位置,只能辦理西青區的房產證。看來,由於開發商銷售房屋時,隱瞞房屋真正所在位置以及其他的一些不規范行為,給秋爽西裡的居民辦理房產證帶來了無窮無盡的煩惱。就在記者要離開天津時,秋爽西裡的居民告訴記者,又有了新的麻煩,連西青區的房產證也辦不下來。
實際上,在天津市,久久沒有拿到房產證的人又何止是秋爽西裡的居民!據天津市房管局權屬處康處長介紹,2002年房管局在天津市內6個區開展了未登記房屋試點調查工作,結果表明,在近400萬平方米的房屋中,無證房屋就佔了17.5%。
康處長介紹,天津市購房戶拿不到房產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初政府統建的住房,缺少建設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證等辦證的必要證件。二是原有的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聯建單位已經找不到了,部分企業破產或是被工商部門吊銷了執照。三是開發商辦理產權手續需要交納工程造價的千分之二,有的開發商不願意掏這筆資金,故意拖著不辦理。
為解決天津市房產證難辦問題,天津市房管局有關人士介紹,天津市建委、規劃設計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等單位准備和房管局聯合辦公解決這個問題。如,對1994年底以前,國有房地產開發單位建設的和單位聯建、自建的成套單元式住房,凡建設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等要件不齊的,可由申請人在《天津日報》公告聲明,並出具無產權糾具結書後,補辦登記發證手續。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網友評論 3 條,查看全部 | ||||
我是西青區南河鎮的人我在1998年在村子口離津淶線路500米蓋的房子因括寬馬路修道我的房子拆了大隊又批給我1畝8分地說是公社也同意批的我只要和大隊籤的合同每年給大隊交戰地費1200元現在我的房子就只有和大隊的一個合同我想把我的房子辦個房產證 可是大隊說公社也說不給辦理了我就是問下 我還可以辦理嗎 要去哪裏辦理 我想要你們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我們是民權門天江里居民房屋是九零年竣工的,至今找不到產權歸屬,請問我們該到那去辦理,老百姓太難了,
梅江地區凡是順馳開發的房子都沒有產權證,業主不知道這裏有什麼貓膩.業主欲用法律維權,可是維權成本太高了. 誰想主張權利首先交3000--5000訴訟費、1000律師費. 僅天蕭園一個小區就900多戶,算起來需訴訟費270--360萬、律師費90萬.本來按照國家規定買了商品房就應該發的產權證變成了又一筆新的盤剝百姓的買賣! 誰能保證在訴訟中順馳和法院、律師所沒有貓膩呢? 沒有回扣呢? 建議媒體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