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將於3月1日起施行,專家表示,該條例繼續延續個人所得稅法的精神,體現了稅負公平的原則。
減除標准具有一定前瞻性『個人所得稅法將工薪減除費用標准從1600元/月調整為2000元/月,是考慮到總體物價上漲的因素,考慮到全國部分中心城市居民消費支出,使減除標准具有一定前瞻性。』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安體富說。
據悉,新條例共48條,修訂內容包括減除費用標准的提昇、涉外人員個稅起征點標准的調整等內容,此外,新修訂的《實施條例》明確了個人所得的形式除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外,還有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具體而言,新修訂的《實施條例》主要有: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減除費用標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另外,調整了涉外人員(即《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工資、薪金所得的附加減除費用標准。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與工資、薪金所得者一樣,都承擔著本人及其贍養人口的生計、教育、醫療、住房等消費性支出,因此此次調整意在平衡承包人、承租人與工資、薪金所得者的稅收負擔。
該負責人表示,在涉外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的同時,將其附加減除費用標准由3200元/月調整為2800元/月,這樣,涉外人員總的減除費用標准保持現行4800元/月不變,既縮小了差距,也保持了稅收政策的連續性。
中國稅務學會有關專家認為,現行涉外人員工資、薪金所得總的減除費用標准高於境內中國公民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准。新條例逐步縮小差距,體現了稅收公平的原則。
個人所得的形式增加『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此外,考慮到目前個人所得的形式復雜多樣,為便於實際操作,加強稅收征管,新修訂的《實施條例》明確了個人所得的形式除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外,還有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對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