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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姜偉新眼中,北京的做法則是倒過來的。2008年北京在繼續開建450萬平方米限價房的基礎上,將在今年的一季度末初步形成關於政策性租賃房試點的辦法。
北京市副市長陳剛日前表示,政策性租賃用房適用范圍很寬,凡是因為經濟能力或者其他原因買不起房,或者是不願意去買房的都應覆蓋進去,其中也包括剛畢業的大學生、外來人口等。
談到初衷,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曾對建設部表示,推出政策性租賃房旨在使住房保障分層體系更嚴密。
根據北京的初步思路,政策性租賃用房的房源主要由三部分組成:政府、中央和市級機關新建一部分;鼓勵社會上的開發企業建設住宅時拿出一部分不銷售,用於出租;收購一部分二手房用於出租。
『由於該政策涉及開發商資金來源、在一個房地產項目的佔比、承租條件的確定及退出等諸多細節,因此目前正在研討測算中。』北京市建委一位官員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政策性租賃用房的租金確定將既使老百姓住得起、又讓開發商能維護貸款和建設費用。
北京或推住房債券相對於其他省市將政策性租賃房作為補充的探索,深圳在2008年新增加公共租賃住房這種住房保障方式的基礎上,提出今後公共租賃房將佔到政策保障性住房總量的80%左右。
而目前的現實是,當前適合『夾心層』家庭承租的中低價位房源供不應求。房源成為最大的瓶頸。
為解決『夾心層』住房問題,建設部在去年公布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中就已提出『經濟適用房』走租售並舉的道路。但中國社會科學院房地產專家牛鳳瑞認為,建設用來出租的經濟適用房,由於其投資收益期長,利潤低,開發商缺乏動力,而政府收回經濟適用房用來出租又存在財政乏力的困境,因此大面積推行面臨著很大的困難。
第一財經日報》從北京建委獲悉,目前北京市建委正在和銀監會協商,為推出政策性租賃房,北京有意發行住房債券,作為一個金融產品推出,以增加融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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