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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住宅消費》周刊的『房產熱線』開通後,兩天時間內收到數十位讀者來電,一致稱贊《住宅消費》周刊為購房者辦了一件實事。從眾多的來電來信中,購房者對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實行購房貸款貼息政策十分關心,但他們手中沒有具體規定,不知自己是否符合規定中的家庭,若符合又不知如何操作。為滿足讀者要求,本刊將市財政局、市房地資源管理局制定的《關於對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實行購房貸款貼息政策的若乾規定》摘要刊登於後:享受政策對象凡以貸款方式購買本市自住中低價位商品住宅(包括二手房)且購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國家財政局每年年初公布的標准(2003年為13250元),並按規定向本市財稅機關申報個人收入並作出誠信承諾的本市城鎮居住家庭(以下簡稱『購房家庭』),可按本規定享受貼息政策。但在這一規定政策期內按本市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不享受這一規定的政策;對已按本市房改政策購買過公有住房且面積超過這一規定政策面積條例的非動遷居民家庭,不享受這一規定的政策。
可享受政策的具體條例(一)按規定,購買的商品住宅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的,可享受貼息政策。1.每平方米單價不超過3500元;2.建築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
(二)對購買的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單價超過3500元但總價不超過25萬元的二手房也可按本規定享受貼息政策。
(三)對購買的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單價不超過3500元,但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超過幅度在3%以內的,按90平方米計算享受貼息。
(四)享受本規定貼息政策的家庭在政策期內享受貼息的商品住宅僅限一套。
貼息標准(一)購買不同單價的商品住宅,按可享受的政策期限,以下列標准計算貼息:1.對購買每平方米單價不超過3000元商品住宅的購房家庭,最高可享受購房貸款總額的15%貼息;2.對購買每平方米單價在3000-3500元(含3500元)商品住宅的購房家庭,最高可享受購房貸款總額的10%貼息;3.對購買每平方米單價超過3500元,但總價不超過25萬元二手房的購房家庭,最高可享受購房貸款總額的10%貼息。
(二)對符合享受貼息政策條件的購房家庭,根據購房後可享受政策期限貸款金額和所購商品住宅單價面積等計算實際享受貼息金額。
家庭人員年收入認定申請享受貼息政策的購房家庭,應如實申報家庭成員的全部年收入,在職職工年收入的申報由所在工作單位蓋章認定後有效。非在職職工年收入的申報,由購房家庭戶籍所在街道蓋章認定後有效。
享受政策時間本規定執行期為2003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具體以簽訂有效的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後支付購房款並取得購房發票日期的當月為享受貼息政策起始時間。
其它(一)按照預算管理的要求,用於貼息的資金由市、區(縣)兩級政府預算安排。今後如國家出臺有關新的財稅規定則按新的政策作相應調整。
(二)享受貼息政策的商品住宅在政策期內原則上不得轉讓,對所購商品住宅在政策期內提前還清購房貸款的購房家庭自次月起不再享受貼息。
(三)申請貼息的購房家庭在申請享受政策和申報家庭成員收入時應按規定提供有關資料,不得虛報、瞞報和漏報。對弄虛作假騙取貼息的購房家庭,除取消其享受貼息資格外,還應追回已享受的貼息,並記錄在個人信用誠信檔案中。
(四)凡申請享受貼息政策的購房家庭應有本市房產管理部門開具公有住房購買情況證明,對商品住宅轉讓價格、建築面積明顯不實的,房產管理部門不予開具公有住房購買情況證明。
(五)本市各有關貸款單位應為購房貸款者提供還本付息的有效憑證,並向財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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