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7年12月24日,上海市發布《貫徹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若乾意見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稱,上海市房地、發展改革、公安等部門,將研究制訂以居住證制度為核心的來滬人員購房政策,合理引導跨地區購房。此舉即使沒有具體實施辦法和時間表,也很可能在上海的外地人中引起軒然大波。
關於外地人拉高城市房價的推論從來就沒有消停過,比較著名的有兩個觀點。其一,建設部某負責人認為北京房價高『外地人』是一大主因;其二,首都經貿大學人口研究所一周姓博士提出『對外地人和本地人購房實行差異房價』。顯然,這兩個觀點都把『外地人』看成房價上漲的『替罪羊』。
不可否認,『外地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住房需求,甚至還有個別外地人以炒房為業。但是,這不能成為限制『外地人』購房的理由。筆者認為,城市的管理者應該理性分析房價上漲的原因,並認真檢討自己在房價上漲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稍有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決定房價漲跌的最終因素是供需關系,供應不足是造成房價高的主要原因。而供應不足則是因為城市管理者存在土地供應不足、打擊囤地、囤房不力,影響供應量造成的。從需求角度來說,房價高也不是『外地人』的『罪』,如果要追究原罪的話,筆者認為『罪』依然在城市管理者自己。
這是因為,城市管理者為了加快城市化進程,為了創造更多的GDP,就需要更多創造者,而城市的本地人一方面無法勝任工作,另一方面不願意去乾一些工作,因而城市就以各種方式(比如藍印戶口)吸引『外地人』來『填空』,可以說,『外地人』活躍的城市,城市纔有活力,深圳就是明顯的例子。如果城市管理者只讓『外地人』為自己創造價值,而想把『外地人』推到真空中去生活,這明顯是不合理的。
筆者認為,限制『外地人』買房不僅穩定不了房價,而且還有很多負面效應。一是如果限制『外地人』買房,只會促使本地人去炒房或者去佔據房源,以便通過出租房屋來獲利,在供應和需求總量不變的情況下,房價並不一定如城市管理者所預料的那樣會穩定。
二是房價高不僅是人的問題,更是錢的問題,是流動性過剩、投資渠道過窄造成的,限制了『外地人』買房並不等於限制了資金流動,只要流動性過剩局面不改,出臺再多的『限外令』對房價也作用不大。資金不能從『外地人』這個渠道進入樓市,也會從其他渠道進入,這樣反而增加了政府的調控難度。
三是經濟全球化、一體化注定了限制『外地人』買房措施長久不了,因此,只為一個短期房價穩定並沒有多大意義,『外地人』這股購買力遲早要釋放。現在是一個緩慢的釋放過程,如果先限再松,就可能導致購買力集中爆發,不利於樓市健康發展。
四是限制『外地人』買房只能導致更多人在『居住證』上做文章,這樣就有可能出現權力尋租、造假證等其他問題出現。其實,公民是國家的公民,並不是某一個省市的公民,在國家的每一個地方都有自由買房、居住的權利。如果限制『外地人』買房,就等於剝奪了『外地人』的居住權。
更重要的是,限制『外地人』買房加深了『外地人』與本地人之間的鴻溝,不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排除『外地人』可以理解,限價房不考慮『外地人』也可以容忍,但商品房限制『外地人』購買既讓人無法理解更讓人難以容忍。
據報道,成都的限價房已向外地人開放,鄭州正在籌建農民工公寓,這些都是建設和諧城市的舉措,而上海不僅不與這些城市共同為和諧社會建設考慮,反而背道而馳,真是匪夷所思。
總之,限制外地人購房是一種倒退,是城市管理滯後造成的房屋緊缺,與國際化大都市的開放性嚴重抵觸。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