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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相關資料顯示,隨著天津經濟發展的整體向好和外來人口的大量湧入,目前本市的房屋租賃市場呈不斷上昇態勢。我愛我家天津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2007年1-7月,除2月份以外,該公司租賃交易量以每月20%以上的速度強勢遞增。然而,隨著租賃市場的日益火爆,各種各樣、形形色色的糾紛也大量浮出水面,其中暴露出很多方方面面的問題,給租賃市場造成了極大的混亂。
商鋪出現二房東 收取天價轉讓費據了解,目前本市商鋪租賃市場供不應求情況嚴重,供需極度不平衡。也正因如此,商鋪租賃市場的不規范問題尤其嚴重。陳先生是某中介機構僱員,曾經替經商的朋友尋租商鋪。據他介紹,在他尋租的過程中,就遭遇了很多聳人聽聞的事件。他為記者舉了這樣一個典型的例子。有一租戶與鋪主簽定了5年租賃合約,然而,由於經營不善,2年之後生意就無法繼續維持了。於是他自己重新找了一家租戶,在每月收取租金的基礎上向對方額外收取了5萬元(名曰轉讓費),當起了二房東。這樣的情況目前在商鋪租賃市場非常普遍。更有甚者,有的夫妻二人也會假裝一方是鋪主,一方是租戶,從而再次轉讓從中收取高額轉讓費。據陳先生介紹,視地段位置和該行業發展程度不同,目前這種商鋪二次轉讓的費用在二、三萬——十幾萬不等。有些出租火爆的旺鋪甚至出現了三房東的現象。這樣的不規范操作使得商鋪租賃市場極為混亂,中介企業一般都不敢涉足此類租賃業務。
住宅租戶『賴』房 要搬遷收取補償金與商鋪不同,住宅租賃市場的糾紛多以『賴』房為主。邱女士兩年前將自己位於南開區的一套房子租了出去,今年四月份租期已滿。邱女士打算出售這套房子,因此不再續租。然而,租戶卻拒絕搬出,並且以坐便器漏水及其他種種小事為由從此不再交納房租。至今已經過去整整四個月,租戶最近提出要求,要想讓他搬出去,邱女士必須賠償他1萬元錢。為了能夠讓房屋順利出售,最終邱女士不得不妥協,把今年以來收取的四個月租金退給租戶。也就是說,該租戶不但白住四個月,而且還得到一筆搬遷補償金!據邱女士介紹,目前租賃市場存在著一批這樣的租戶,其中有些人已經嘗到了甜頭,變成了專業『賴』房人,就象街頭『碰瓷兒』的一般,以此牟利。
租戶變身『黃世仁』 房東倒找租金還管找房有句笑話說,現如今最牛的人是『楊白勞』。這句話在房屋租賃糾紛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證。一年多以前,王先生把自己的一套餘房租了出去,今年合同到期,王先生提前通知租戶搬家。然而,該租戶以找不到房子為由拒不搬家。王先生一氣之下把租戶告到了法院。對於此類民事糾紛,法院首先執行的程序是調解。據王先生介紹,法院的調解程序進行了兩輪之後,租戶仍舊沒有搬出的意思。為了這件糟心事一家人食不甘味,日子都不象過的了。所以最終王先生咬牙讓步,不但出面給租戶找了房子,而且還送了兩個月租金。這纔把這堆難崴的泥給請了出去。雖然已經過去一個月了,但談起這件事,王先生至今仍心有餘悸,他說,今後房子就是空著,我也不租給外人了。
有專業人士就租賃市場這種現狀分析稱,就工商鋪租賃市場而言,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通過租賃合同建立了租賃關系,承租人是享有使用權的。在行使使用權的期間內,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有權轉讓該房屋使用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轉租』。而關於轉租費收取的合法性及數額的多少,目前仍沒有明確的法律解釋。加之目前『一鋪難求』的旺盛需求造成部分地段工商鋪租金炙手可熱,這也讓『轉讓費』更加大行其道。
在談及住宅租賃中出現的糾紛時,我愛我家專業人士表示,隨著近年來城市規劃及改造的實施,住宅租賃糾紛目前確實呈上昇勢頭。建議房屋出租人應充分了解承租人的實際狀況,並在正規品牌中介的幫助下簽訂租賃合同,了解出租及承租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可只顧眼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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