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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2006年度審計報告顯示,中國網通山東省分公司月均工資基數2.13萬元,繳存比例為15%,月人均繳存6389元;而濟南水箱廠月均工資基數141.2元,月人均繳存只有11元。政府為幫助普通職工解決住房難題而制定的政策,成了少數高收入單位為職工牟取福利的工具。
在同一住房公積金的制度下,竟出現月人均繳存6389元和月人均繳存只有11元兩種相差懸殊的數字。結果固然讓人感嘆,但已讓人毫不驚奇。國家審計署在六月底作出2006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報告,其中對1986萬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統計後發現,其中10%繳納較多公積金的人,每個月繳1572元,10%繳納較少的人只繳54元。只不過,這次山東的數字相差過大而再次引起人們的關注。
按照存多少受益多少的原則,因此住房公積金就自然而然的成為少數高收入單位為職工牟取福利的工具。畢竟公積金是免稅的。
住房公積金當初的設想是,『幾乎所有的工薪階層都可以通過這個制度受益』。即住房公積金具有不可替代的公益性。但在運作多年後的今天,公積金卻備受詬病,因為公益性已不復存在。不僅公積金的繳納與公益性相去甚遠;就在發放和提取上,也與公益性相離很遠。32個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和公積金提取情況顯示,2005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44.9%發放給了排在繳存額前20%的高收入人員,排在繳存額後20%的低收入人員僅得到3.7%的貸款。
無論從實際的操作還是以後的發展來看,現在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已經遠離公益性的目的。當住房公積金制度已經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當住房公積金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已不具有實質性的意義時,住房公積金不進行改革已經不行了。
住房公積金制度規定,職工和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原則上不高於12%。但在利益的驅逐下,有些單位是明顯突破這個范圍的。他們之所以如此膽大?一方面他們可以將其轉嫁為職工的福利,又能避稅;另一方面受到的懲罰也很少。僅僅是『依法納稅』而已。
在我看來,無妨破除繳納多少受益多少的原則,將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按照一個統一的比例收取,納入統一的帳戶裡面,然而按照繳納的人數,按照各種因素作一個科學的分配。那樣,既不會成為少數單位謀福利的工具,又能夠突出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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