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獲悉,享受經濟租賃房租金補貼的低收入家庭,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或到期的,仍需享受租金補貼,要重新確認補貼資格,辦理延期手續;再次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時,登記備案費用減半收取,每件只需繳納50元。
市國土房管局規定,享受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的家庭,在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或到期後,仍需申領租房補貼的,在續簽或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持《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資格證明》,可到區(縣)房委辦辦理資格證明延期手續。區(縣)房委辦對申請人遞交的相關材料查驗無誤後,在《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資格證明》上注明一個月的有效期限並加蓋公章,同時在該申請人檔案上做相應記錄。申請人持重新確認的資格證明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等相關手續。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