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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1月1日起,商品住房項目須在主體結構封頂後纔能向其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這是記者昨日(12月22日),從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得到的消息。
昨日(12月22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商品住房項目須在主體結構封頂後纔能向其發放貸款。對已經受理的貸款,仍按照原規定執行。
而在此前3個月,北京市銀監局在『房地產貸款風險情況通報會』上表示,『凡是一手住房項目,均必須主體結構封頂後方可發放按揭貸款』,如發現違規問題將嚴肅處理,主要責任人要就地免職。由於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上級單位是建設部,公積金放貸3年前就不受央行121號文件的影響。當時,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也表示,該中心暫時沒有收到執行『未封頂樓盤不能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規定。因此,貸款辦理規定照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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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八區買房公積金貸款有新規
自2007年1月1日起,向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和遠郊區縣管理部申請貸款的借款申請人,其所購房屋在城八區的,由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受理其貸款申請。
昨日(22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時發布《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原則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向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和遠郊區縣管理部申請貸款的借款申請人,其所購房屋在城八區的,由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受理其貸款申請;所購房屋在遠郊區(縣)的,原則上由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受理其貸款申請。
該通知還指出,對於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合作建房、危改、文保等需要集中辦理的項目,須由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或由貸款中心指定的遠郊區(縣)管理部受理貸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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