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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階段,二手房的需求一直節節攀高。但是,由於二手房交易中存在不少陷阱,在購房過程中吃虧的消費者也不在少數。—個多星期以來,記者接到的大量熱線也主要圍繞如何保證交易安全等方面。為此記者諮詢了南京市房產局產權市場處工作人員,他們通過本報給廣大購房者介紹一些經驗。
提醒一:查明產權狀況
在二手房交易中,產權證是最重要的。法律對房屋的保護主要是對有合法產權的房屋進行保護。因此,購買二手房時,一定要清楚房屋的產權歸屬,凡是產權有糾紛的,或是產權不清及無產權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合適都不要購買。另外,要特別注意產權證上的房主是否與賣房人是同一個人。在驗看產權證時,一定要查看產權證原件並且要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此產權的真實性,所賣房屋是否已經被法院等機關查封;是否已用於抵押或未經抵押權人的同意;是否該房屋已被列入拆遷范圍以及產權證地址與房屋實際地址不符等,以上情況及法律法規明文禁止的行為均不能交易。
提醒二:現場實地考察房屋結構
二手房屋結構比較復雜,有些房子還經過多次改造,結構一般較差。因此,購買二手房時,不僅要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建築面積和使用面積是否與產權證上標明的相一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設施設備是否齊全、完好等情況,更要現場實地詳細考察房屋的結構情況,了解房屋有無破壞結構的裝修,有無私搭、改建造成的主體結構損壞隱患的情況。
提醒三:多方打聽賣房原因
認真聽取、客觀了解所賣房屋周圍鄰居對該房其它相關情況的介紹。如該房出賣的真正原因、水電煤氣供暖或其它公共設施是否欠賬、是否由於違章裝修改建而存在種種隱患等,以免入住後再生枝節。
提醒四:親自辦理轉讓手續
購買二手房時要親自到房地產交易市場辦理轉讓手續。有些人購房時,一怕麻煩,二容易輕信別人,在售房人的花言巧語下,由售房人全權代辦交易手續,結果拿到手的產權證有可能是假的,或是在多年之後再轉讓房產時,纔知上當受騙。這方面的案例即便在法律制度比較健全的香港也都時有發生。因此,購買二手房時,買賣雙方一定要親自到政府指定的房地產交易場所辦理產權轉讓手續,按國家規定交納各種交易費用,領取政府頒發的產權證,切不可因小而失大。只有這樣,纔能買到放心合適的房子。為確保買賣方合法權益,建議雙方對購房款做資金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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