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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將行賄列入建築成本竟成爲某些地方建築行業的潛規則。記者從建築行業資深人士處瞭解到一些不爲人知的內幕:6大腐敗環節已經使工程建設領域變成腐敗的重災區。
記者深入採訪業內人士、檢察官以及紀檢部門,探究到究竟是什麼原因使工程建設領域變成腐敗重災區,並請權威人士一一對症,開出了診治藥方。
“行賄竟列入建築成本”這條消息幾天來都是各大網站特別關注的話題。據報道,在江西某地,由於工程建設利潤高,施工單位之間競爭激烈,爲獲取工程,將工程造價的5%至10%列入“公關費”預算用於行賄,竟成爲當地建築行業的潛規則甚至公開的祕密。
10月16日,一位建築行業的資深人士向本報透露,建築領域的黑幕太多了,“行賄列入建築成本”充其量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這位資深人士所言非虛。9月份最高人民檢察院披露的數據顯示,今年前7個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商業賄賂案件中,屬於工程建設領域的就佔了四分之一。
知情人士揭祕
工程建設黑幕重重6大環節滋生腐敗
“4個月,30名處級幹部……”不久前,浙江省檢察機關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新聞發佈會現場,一連串的數據從浙江省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黃生林嘴裏脫口而出。
發佈會上,黃生林表示,國家工作人員商業賄賂犯罪已成爲當前職務犯罪的“重災區”,而工程建設領域更是商業賄賂犯罪高發領域。近年來查辦的原中共湖州市委書記徐福寧等領導幹部受賄犯罪案就是一個十分典型的案例。
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徐福寧“落馬”案發於寧波大劇院工程的建設。寧波大劇院工程經過20多次的招標,其預算在建設初期爲5億元,但工程驗收完成後的實際投資達到6.1億元。
法院查明:在寧波大劇院工程的建設中,徐福寧共接受4筆賄賂。最初的一筆是2001年10月底,投標人希望得到徐福寧的支持,將裝有5萬元人民幣及襯衫等物的禮品袋送給徐福寧,徐福寧予以接受。此後,投標人中標該工程。
中標人在獲得寧波大劇院項目後,又分3次贈送徐福寧兩萬多美元、10萬元人民幣及國畫等物。
值得一提的是,爲上述投標人開道的不只徐福寧一人,在徐歸案之前,檢察機關在查案時已批捕寧波市4名幹部。
“利用招投標直接行賄,這是工程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的6大關鍵環節中的首要環節。”這位建設領域的資深人士介紹說。
作爲第16位落馬的交通部門領導,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長畢玉璽腐敗案曾經轟動一時。仔細研究這16位交通廳長落馬案件不難發現,從招標階段開始,這些交通部門的官員們就要經歷權色的誘惑考驗了。
“招投標搞半明半暗操作,表面看似公開,實則是誰給的好處多就把標投給誰,這是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中最常使用的伎倆。”一位檢察官分析說,畢玉璽選擇的手段就是在招標中向一些投標單位泄露標底,從而實現受賄。
“有些企業手段更絕,先賄賂其他企業來陪標、串標,即通過種種手段,直接把其他企業的法律文本拿到手中(如工商登記、法人代碼等),由一個企業統一做幾份不同的標書去競標。而監管者由於也能“分一杯羹”,所以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這位建設領域的資深人士說:“工程分包是賄賂的第二大環節。”層層轉包、層層壓價剝皮,最後到個體建築戶手上,由於技術力量薄弱,再加上在工程中偷工減料,豆腐渣工程也就不可避免了。
“緊接着是材料設備採購。”這位資深人士透露,在材料設備採購中,有的材料供應商在銷售建築材料時在賬外暗中以現金、實物或者其他方式退還對方單位或經辦人一定比例的商品價款或者給予一些“軟回扣”,如高檔消費招待、娛樂等。其實所謂的回扣部分,並非行賄人自己的正當利益,而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這樣的回扣,直接導致業主單位或經辦人在選用材料時,不是選優選好,而是任由材料商提供一些低劣的材料。
“再就是變更設計。”這位資深人士接着介紹說,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一些企業低價中標後,向業主或設計單位行賄,並通過變更設計增加項目或提高價格等手段,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工程款結算是要命的環節。”這位資深人士透露,一些施工企業或材料設備供應商,爲了儘快結算工程款和材料設備款,向欠款業主負責人和主管會計行賄,美其名曰“以小錢換回大錢”。據報道,南京市白下區建設局原局長肖力,利用手中掌握的結算工程款和承接工程等權力收受賄賂,從2001年下半年至2005年4月先後48次收受賄賂71.5萬元。
“規劃許可也是衆多人眼中的一塊肥肉。”這位資深人士說,在房地產開發中,一些開發企業通過向土地、規劃審批部門行賄,取得土地、規劃許可、提高容積率,謀取不正當利益。
曾經風光無限的原山東省青島市規劃局局長張志光,正是因爲吞下了這塊“肥肉”,而導致自己鋃鐺入獄。
衆所周知,房屋容積率直接關係到開發商的錢袋子,據說,容積率提高一個百分點,開發商的利潤就可以增加10個百分點。所以,一些精明的開發商爲了千方百計提高容積率,把張志光作爲可以保佑自己發財的“財神爺”。
2002年,張志光任青島市規劃局局長期間,青島一家房地產有限公司向青島市規劃局申請提高容積率,未獲批准。第二年初,公司總經理夏某某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張志光的表弟趙某某,讓其找張志光關照此事,並答應事成後送給張志光200萬元人民幣,這一住宅項目的智能化工程也讓趙某某承攬。此後,趙某某果然爲夏的項目去找張志光說情。幾個月後,張志光大筆一揮,批准了這一住宅項目申請提高容積率的報告。
許多房地產開發商爲了使自己的項目能得到張志光的關照而大筆行賄,張志光收受錢款後,則會程度不同地在建設規劃手續的審批上給其幫忙。仔細查看張志光受賄一覽表可以發現,在他任職不到三年的時間裏,就收受他人財物上百次,總額高達860餘萬元,可謂日進萬金。
辦案人員分析說:“建築規劃的審批極爲嚴格,關係到城市建設的長遠發展。可是規劃權在張志光的手裏,成了一塊可以隨意揉捏的麪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