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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商業賄賂第一案偵查歷時近一年
農業銀行北京分行科技處原處長溫夢傑在法庭受審
被稱為『京城商業賄賂第一案』的銀行處長溫夢傑貪污案,已是塵埃落定。7月1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溫夢傑受賄、貪污案終審裁定,駁回溫夢傑的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溫夢傑案是北京市檢察系統迄今為止直接立案偵查的受賄犯罪數額最大的一起案件。昨天,反貪局偵查員向記者講述了這起商業賄賂大案的偵破始末。
案發
銀行處長千萬元買房
據北京市檢一分院反貪局偵查員介紹,北京市檢一分院於2004年6月接到京市檢察院反貪局轉來的舉報信: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科技處處長溫夢傑用巨資購買商品房,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
接到舉報後,偵查員調查發現,2002年11月,溫夢傑用妻子的名字在建外SOHO購買了三套預售商品鋪面房,其價值超過了千萬元。購房款除了向銀行貸款和交付少量現金外,大部分是支票付款或境外匯款。
一個國有銀行的處長哪來這麼多錢?購房為什麼要用妻子名字?
帶著疑問,偵查員對一筆以『吳某』名字還貸一百餘萬元的款項到銀行查證。根據錄像,偵查員發現交款的是兩個人,其中一個帶著眼鏡、手拿裝滿現金手提包的中年男子,赫然就是溫夢傑。
『吳某』是誰?溫夢傑還貸款為什麼要用別人的名字?
隨後,一組偵查員秘密監視溫夢傑行蹤。幾天下來,偵查員發現溫夢傑基本不去單位,且行為反常,開車忽快忽慢,走走停停,有時明明去北邊,卻先向南兜一圈。
溫是否已知道檢察機關正對其進行調查?
從溫的反常舉止看,偵查員認為不排除他已知道有人將其舉報的可能。溫有外國護照,調查稍有不慎,都可能導致他潛逃。反貪局領導決定對其實施抓捕。
2004年7月的一天中午,溫夢傑剛鑽進自己的黑色現代車,突然兩旁車門被拉開,有人攥住了他握著方向盤的手:『我們是反貪局的工作人員,找你調查有關問題!』溫面色蒼白。
7月11日,溫夢傑因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刑事拘留。
審訊
用妻子做擋箭牌
在農行北京分行,溫夢傑被稱為電腦天纔。上世紀80年代他就是北京工商銀行科技處的副處長,1989年,赴澳大利亞留學。1992年回國後和妻子一起經商。1994年,農行北京分行請他當科技處總工程師,1998年當上處長。
『你是否承認自己有犯罪行為?』『我沒有乾違法的事。』面對偵查員的提問,溫夢傑說。
當偵查員問到作為科技處處長有什麼職權時,溫夢傑說,科技處主要職能是負責分行系統計算機和網絡系統的技術支持,負責設備、軟件的采購,『我對上述業務審核、管理……簽合同前都要到我這裡審批……』。
偵查員追問道:『你經商、工作這麼多年,一定存了不少錢吧?』
溫夢傑說:『我記不清,都放我妻子那了。我們家有多少錢我也說不好。』
『那你們都購置了什麼大件和固定資產呢?』
溫夢傑說:『我妻子有一輛豐田車,農行分給我兩處房子,我們還在西城區和朝陽區買了兩套房子。』對於建外SOHO房產的事,他只字不提。
『你搞計算機的,腦子這麼好,不至於連自己購買過什麼固定資產都記不清吧?』
溫夢傑聽了,胸脯急劇起伏。沈默十幾分鍾後,他說聽說妻子在建外SOHO買了房。過了一會兒,他又改口說他與妻子一起去辦的購房手續,錢大部分是妻子出的。
檢察官們迅速就建外SOHO房款一事進行核實。調查證實,建外SOHO的房子,房款3000餘萬元主要是溫夢傑出的,至於哪來的錢,誰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