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提出要警示房貸風險後,昨天銀監會網站又掛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勒令銀行加強房地產信貸管理。一旦發現開發企業挪用房地產貸款,要采取嚴厲的懲罰措施直至提前收回貸款。
這已經是8月份以來,銀監會通過官方渠道第二次發布嚴控房地產信貸的信號了。此前,銀監會副主席蔣定之已經在銀監會機關局以上乾部會上強調,要將房地產假按揭專項檢查以及土地儲備貸款作為專項治理。
通知中,銀監會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紮實做好房地產貸款『三查』,全過程監控開發商項目資本金水平及其變化,嚴禁向項目資本金比例達不到35%(不含經濟適用房)、『四證』不齊等不符合貸款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嚴禁以流動資金貸款名義發放開發貸款。對於囤積土地和房源、擾亂市場秩序的開發企業,要嚴格限制新增房地產貸款。防止開發企業利用拆分項目、滾動開發等手段套取房地產貸款。
此外,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按照房地產項目工程進度發放貸款,加強房地產開發貸款使用的全過程監控。健全開發貸款的封閉性管理措施,嚴密監控房屋銷(預)售資金流向,可實行銷(預)售資金專戶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同時,高度關注未實行封閉管理的開發貸款。加強對貸款抵押物的管理及抵押物價值變化的監測與評估,對抵押手續不完善及抵押物不足額的部分及時追加有關擔保。
在違規的處理上,銀監會表示,要引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利用銀監會客戶風險信息系統及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平臺,及時登錄有關房地產貸款客戶不守信用、違規操作等不良信息,嚴密監測境內外各類客戶違約情況;加強同業合作,防范和控制客戶跨行違約行為,建立違約客戶『黑名單』等聯合懲戒機制和房地產信貸風險監測報告和定期通報制度。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