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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哪個部門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可以由戶主或戶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持相關要件到被拆遷房屋所在區房管局提出申請。
2、申請時須攜帶哪些要件?
(1)本人身份證;(2)家庭戶口簿;(3)家庭上年收入證明;(4)《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3、如何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申請人自《購房證明》開具之日起6個月內,持該證明、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到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單位購買。《購房證明》只限本人使用,購買人姓名須與《購房證明》中申請人的姓名相一致,對不一致的,銷售單位應拒絕向其出售經濟適用住房。每個《購房證明》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4、管理部門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出具什麼憑證?
經區房管局審核符合條件,且公示後對申請人相關情況無異議的,由區房管局向申請人開具《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證明》(以下簡稱《購房證明》)。(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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