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這不是出臺新政策,而是對1994年原有規定的完善和細化。』昨天,國家稅務總局新聞處有關人士在接受本報采訪時這樣表示,這次下發的二手房下月開征個稅的通知明確要求,稅務機關應在房地產交易場所設置稅收征收窗口,二手房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與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等稅收一並辦理,事實上,這就是要求繳納個稅和房屋過戶要掛鉤。
現場二手房交易尚未昇溫
新政出臺後,昨天下午4點鍾,記者來到了和平裡北街市國土資源局的一站式服務大廳。與往常相比,這裡並沒有出現人頭攢動,搶著辦理二手房過戶的景象。
記者在大廳裡看到,在東城地稅的契稅征收窗口,這裡沒有納稅人辦理業務,櫃臺內一位稅務乾部告訴記者,目前他們還沒有接到新通知,並不知道什麼時候執行新規。在對面的市建委房屋登記窗口,工作人員表示,他們還不知道屆時個稅是否要和過戶掛鉤。整個大廳裡的納稅人和往日相比並沒有明顯增多。
追訪北京地稅將制定實施細則
記者昨天就此通知的執行采訪北京地稅相關負責人士,對方表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接到正式的文件,但一定會抓緊時間認真討論研究,制定實施細則,依法加強征管。
解讀1是對原有規定的完善和細化
按照該通知的精神,此前是否繳納個稅都不影響二手房過戶的局面將發生改變。納稅人將來繳納了房屋轉讓所得的個人所得稅之後,纔能完成房屋過戶。
稅總方面強調,對轉讓二手房所得征收個稅,是個人所得稅法的一項基本規定。從1994年起就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1999年,有關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個人轉讓房屋所得征收個稅的一些特殊情況規定了優惠政策,但對個人轉讓住房所得征收個稅的基本政策始終沒變。本次《通知》,並不是出臺新的政策,只是對原有規定的進一步完善和細化。
解讀2規定具體便於征納雙方操作
這樣做是因為,隨著二手房交易逐漸活躍,稅務機關在對二手房交易所得征收個稅的過程中反映出一些問題,主要有:二手房交易發生的相關費用有關扣除的規定不夠明確、詳細,各地執行不一;二是一些納稅人瞞報交易價格,或不能提供與納稅有關的房屋交易信息,依法征稅的難度較大;三是一些地區對二手房交易個人所得稅的征收不到位,造成稅收收入的流失。本次《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有關問題,以利於依法加強稅收征管。
稅務總局方面解釋,通知主要體現幾大原則。一是推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加強對二手房交易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征管。近年來一些地方二手房交易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征管不夠理想,其中規定不夠具體,征管程序不夠嚴密是一個原因。二是完善有關規定。原有規定不夠具體,《通知》區分不同類別房屋分別規定其原值,允許合理扣除按揭購房貸款利息和裝修費用等,使政策更具有操作性,同時減輕了納稅人的稅負。三是便於征納雙方操作,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如《通知》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明確對納稅人申報收入不實的,征收機關依法有權根據有關信息核定其轉讓收入?通過這些措施增強了稅收執法力度。
解讀3個稅將和營業稅一並辦理
通知明確要求,稅務機關應在房地產交易場所設置稅收征收窗口,個人轉讓住房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與轉讓環節應繳納的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等稅收一並辦理;地方稅務機關暫時沒有條件在房地產交易場所設置稅收征收窗口的,應委托契稅征收部門一並征收個人所得稅等稅收。(賀文華)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