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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借款不還被告上法庭,之後房屋被法院查封,但當事人仍不償還借款,還擅自將查封的房屋轉賣給不知情的人士。記者從成都市崇州法院獲悉,該院最近對企圖逃避執行、擅自變賣法院查封房屋的被執行人涂敬良司法拘留15日。
2005年6月,涂敬良因拖欠朋友曾某借款20餘萬元未還被告上法庭。為保證案件能得到順利執行,曾某申請法院對涂敬良的一套價值20餘萬元的房屋進行了查封。之後,在法院調解下,涂、曾兩人達成付款協議,涂保證在2005年12月底前償還曾某借款22萬元。
為逃避執行,涂敬良於2005年11月擅自將已被查封的房屋出售給不知情的購房人孫某,收到賣房款的涂敬良隨後去向不明。孫某在辦理房屋轉戶手續時纔得知該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今年5月,購房人孫某到處尋找涂敬良下落,打聽到其行蹤後,將其扭送到公安機關。
法院認定,涂敬良已經構成變賣法院查封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行為,被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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