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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持假的房屋所有權證,騙取購房者200多萬元,崇文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場管理科原工作人員管緯瑜與本市無業人員崔傲洋鑫,被檢察院提起公訴。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檢察院指控,管緯瑜、崔傲洋鑫共同或分別伙同孫明、李雷(均另案處理)於2005年3月至4月間,在簽訂、履行房屋買賣合同過程中,采用偽造並使用偽造的房屋所有權證等手段,將位於北京市崇文區西花市南裡東區2號樓9單元及15單元中的兩套房屋,以房屋產權人的名義虛假出售過戶,分別騙取4名事主購房款共計202萬元;2005年2月至4月間,他們用位於北京市崇文區李村東裡2號樓及崇文區錦繡四條的兩處房屋?用類似的手段分別騙取5名事主共計136.5萬元。
此外,崔傲洋鑫還伙同高躍、王宇臣、於博、田聯、劉宇博(均另案處理)等人於2004年3月24日23時許,在本市宣武雙柳樹胡同16號小賣部附近,酒後無故將路過該地的兩名被害人打成輕微傷。
公訴機關認為,管緯瑜、崔傲洋鑫的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崔傲洋鑫伙同他人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