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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准確、及時的房地產信息對於我們來說太重要了。
對於管理者們來說,要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需要以這些信息為依據,確定政策支點,檢驗政策效果;老百姓為了買房子,幾乎要掏出所有積蓄,還得再背上若乾年的貸款,需要憑借這些信息拿主意,下決心。
可是,現在我們得到的房地產信息往往是真真假假、虛虛實實、零零碎碎。要買房子的老百姓們不勝雜音之擾:這邊說房子空置很多,房價漲不起來;那邊說房子賣的快斷了檔,買得越晚越吃虧。該掏錢還是該觀望,成了老百姓揮之不去的難題。
俗話說,買的沒有賣的精。在信息不對稱的交易中,消費者總是處在信息不足的一方。買房子時,消費者很少有人對結構、造價等建築知識十分了解,這些專業性很強的信息基本上掌握在房地產商手裡。加上買房子的消費行為又高度分散,導致了消費者很難通過組成緊密的利益聯盟來降低搜索、鑒別信息的成本,對房地產商形不成制衡。而擁有信息優勢的房地產商卻通過散布虛假信息,乾擾市場心理預期,左右市場供應節奏,從而達到操控房價漲落的目的。
因此,調控房地產市場,應該解決的一個迫切問題是:權威的房地產信息從何來?
從去年的兩個『國八條』,到今年的『國六條』,調控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要求各地政府加快建立健全房地產信息系統和信息發布制度。應該說,這是房地產市場治亂的一個基本前提。信息不對稱會嚴重影響交易效率,消費者的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只有政府纔有能力掌握當地房地產的詳細信息,也只有政府提供的市場信息纔具有公平准確性。政府相關部門應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增強統計體制的適應性和統計方法的科學性,進而提高統計信息的質量。應通過增加統計信息發布的渠道和頻率,促進權威統計信息的廣泛及時傳播,遏制不法房地產商操控信息的行為。
從近來的情況看,一些媒體在信息溝通上起了很不好的作用,不僅沒有幫助消費者去鑒偽存真,反而參與開發商的炒作,誤導消費者。這次調控措施明確要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這是一聲響亮的警鍾,新聞媒體理應也必須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及時准確地發布信息,引導消費者樹立正確的住房消費觀念,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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