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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至四月,在民事案件整體呈下降趨勢的同時,天津河西法院受理的涉及物業管理合同案件卻明顯上昇,同比增加了300%,其原因主要是:業主對小區的某些管理不滿或存在爭議,多以『拒交物業費』的方式相抗衡。
據河西法院有關部門分析,導致業主拒交物業費的情況有以下幾種:一是目前由於商品房小區建成後,開發商同時派駐物業公司對小區實施管理,因此有的業主對房屋建築存在缺陷而又不能及時維修等問題,一股腦兒地發泄到物業管理部門。二是有的業主與物業在日常的安全防范、衛生保潔、寵物放養以及停車車位使用等方面存有爭議,而物業管理的法規滯後,雖然制定了《物業管理條例》,卻沒有相應的服務標准,造成相互扯皮,甚至訴訟,給審判案件增加了難度。三是某些小區不是業主選物業,而是物業公司實施『強行管理』,業主有抵觸情緒。於是有的業主不願意配合。(梁素梅/呼進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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