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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四地人士各抒己見
溫州炒房團走了,山西炒房人來了……無論是在天天都有人抱怨『房價太高』的北京,還是在難挽房價下跌趨勢的上海,無論是正在流行『房荒論』的深圳,還是曾經跟隨上海快速漲價的南京,被業內人士和購房人稱為『無影無形卻無處不在』的購房團都是眾人議論的焦點,愛恨交織的對象。那麼,炒房團到底是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的房價上漲的導火
索還是替罪羊?昨天,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四地的房地產業內人士和社會人士針鋒相對。
深圳郭建波:炒房團是漲價導火索
深圳英聯國際不動產董事長郭建波博士認為:『炒房團是房價快速上漲和波動的主要誘因。由於目前對房地產銷售市場的監管有很多漏洞,變相地給游資的轉線提供了機會,上海的房價波動證明了這一點。』
郭建波解釋,炒房團和莊家坐莊的原理是一樣的,通過炒作一些房地產熱點城市的標志性產品,以及在房源供給上同發展商達成某種默契,從而影響消費者的價格預期,刺激場外資金跟進,迅速拉動房價上漲。
郭建波表示:『上海、深圳等城市房價變化的故事本身不重要,但是我們看到的是每個市場的特征都是炒房成為主導這樣一種氛圍和改變了預期以後,纔有大量的資金,包括本地的購買跟進,造成房源的短缺或者是價格的提昇。幾乎這幾個城市都體現了炒房對一個城市地產產生的波動。』
上海捷訊傳媒有限公司總經理羅淵以一個例子支持郭建波的觀點:有一個上海楊浦區的樓盤定於上午10點開盤,開盤價6500元,9點45分,總經理看到外面密密麻麻排著隊,重新打印了價格表,每平方米漲1200元錢———一刻鍾漲了1200元錢。
北京李國平:炒房團只是『玩火者』
思源房地產顧問公司總經理李國平認為,如果仔細分析,就會發現價格上昇的原因跟炒房團沒有直接關系,換句話說,炒房團無法撼動一個城市的房價。一個城市房價的提昇主要是由於城市基礎設施的投入和需求決定的。沒有哪個城市先有炒房團,房價再上漲,而都是因為價格已經上漲了,炒房團纔進去。『如果我們把房價提昇歸結為炒房團的話,會失去看清問題的很多機會,掩蓋真正的問題所在。不要把炒房團的能量放得比我們政府的能量還要高,比我們發展商追求暴利的欲望還要強』。
南京晨報時政部主任仲躋嵩認為,炒房只能是作為影響房地產價格的一個因素:『炒房不可能產生全局性的影響。』
浙江投資團發起人:『炒房團』是一種誤解
北京市浙江企商會副會長、浙江在京投資團的發起人陳俊認為,無論是炒房團還是購房團,都是被誤解的概念:『當初組成這個團的時候,大家都是自發到上海買房,到長江三角洲買房,沒有一個統一的、規范的名稱。』
陳俊認為,浙江購房人關注的都是經濟比較發達、具有活力的城市。浙江省的民營經濟特別發達,民營資本特別豐厚,民眾投資的意識特別強烈。『安居纔能樂業,房子都沒有,他要在上海創業、要在長江三角洲創業,首先想到的就是要買房子,這是很簡單的道理。』陳俊強調,『房地產只是浙江投資團的一個投資項目而已,我們的主要投資業務不是房地產,而是高科技、商業、交通運輸等等有利可圖的行業,房地產行業是其中一個行業。』
新聞背景
山西人成在京購房『大戶』
購房意向從投資高檔房過渡到普通樓盤
北京市建委近日公布的銷售額前50名樓盤表明,外地人在京購房比例大增,而且外地人在京購房的目標也從前幾年投資高檔樓盤逐漸過渡到以購買自住或自住兼投資的普通樓盤為主。
國美第一城負責人介紹,該樓盤截至10月達27.378億元的銷售額中,有近14億元是出自外地購房人的錢包。順馳藍調外地購房人佔了30%,而開盤不到一個月的熱銷樓盤明天第一城,其50%以上的購房人都是外地來京的投資客。
京城知名房地產投資顧問公司偉業顧問的統計顯示,2001年以前,外地客戶在京的房地產成交面積約佔成交總面積的15%,至2003年這一比例上昇至48%,2004年的比例為61%。尤其是今年,山西人在京購房數量急劇上昇。今年上半年,外省市個人在京購買普通住宅、別墅、高檔公寓的比例已經超過了個人購房總數的30%,其銷售總額達到220.88億元人民幣,下半年的比例預計會更高。另有數據顯示,在外省市購房人中,有近四成是山西人。
統計數字顯示,外地人在京購房從熱衷投資性質的高檔樓盤逐漸過渡到以自住或自住兼投資為主的普通住宅。(餘美英)
政策鏈接
炒房團連遭『逐客令』
2004年4月1日起南京實施《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實施細則》,購房實名制、期房限轉、信息公示這3條內容被認作是直指炒房客的三道『逐客令』。
上海市政府正式實行《關於預售商品房轉讓問題的決定》,規定『自2004年4月26日起,預購人購買的預售商品住房應當在竣工並取得房地產權證後進行轉讓,並按規定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前,房地產登記機構不辦理預售商品住房轉讓的預告登記』。
2005年北京出臺《關於預售商品房轉讓問題的決定》規定,實行『期房限轉』:在4月26日之前已辦理預售合同預告登記並簽訂權益轉讓書的預購商品住房,在5月31日前仍可辦理轉讓手續,6月1日後交易中心不再受理有關轉讓手續。
2005年11月14日,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發出《關於進一步規范我市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告》,開始對深圳樓市施以行政乾預,其中包括:嚴禁『炒賣樓花』行為,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代理銷售尚未辦理《房地產證》的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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