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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26日)從北京市地稅局獲悉,6月1日,北京將出臺個人房屋轉讓新政策。新政策將對個人購買的房屋轉讓如何繳納營業稅以及禁止期房轉讓等問題作出詳細規定。
根據5月11日國務院七部委下發的《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自2005年6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記者采訪了朝陽區、延慶縣地稅局,截至昨天,北京各區縣地稅局還沒有收到市局下發的相關文件。
北京市地稅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訴記者,地稅局將會在6月1日推出關於個人房屋轉讓如何繳稅的新政策。新政策將在有關『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的問題上,作出更為細致的說明。
另據悉,北京市稅務、土地管理等相關主管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的實施細則。細則將對『禁止期房轉讓』這一點上作出明確說明。
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並沒有相應的文件禁止期房轉讓。地稅局對期房轉讓實行的稅收政策是:一年期以上的期房轉讓免征營業稅;一年期以內的按轉讓差額征收營業稅。對於房屋轉讓新政策實施以後,期房是否可以繼續轉讓以及稅收如何征收,北京地稅12366諮詢熱線服務人員表示將以地稅局的文件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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