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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公司亂收費是指物業管理公司不依物價局核准的文件及物業管理合同,自定標准額外收取業主費用。物業管理公司亂收費,通常表現在下列幾方面:1、超出核准的價格收取管理費。2、擅自提高收費標准,賺取收費差價。3、擅自增加項目建設,而將費用分攤給業主。
應對絕招:1、業主要積極配合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依照法律規定,業主委員會有權選聘物業管理公司。這樣業主委員會可以挑選信譽好的物業管理公司,或解除與信譽不好的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合同,並有權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行為,重大事項須經業主大會同意。2、定好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是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規定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的合同。該合同應當規定收費事項、新建項目的批准權、財務收支公開、合同解除條件等重大事項,以合同限制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3、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出示有關收費文件。4、物業服務要明碼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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