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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回答《人民日報》記者提問時指出,消費者應對未來利率變化可能產生的支出負擔和風險有所認識,房貸利率的微調是對消費者的一個風險提示。
在談及央行不久前宣布調整個人住房信貸政策,即不再對房貸實行優惠利率,在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可提高到30%時,周行長指出,房地產價格上昇偏快,如不加以調控是有風險的,對未來要購房、租房的廣大居民也將有損害。同時,房價涉及多項政策,是難以用一種政策來單獨調控的。貨幣政策是一種總量政策,不可能將各方利益都平衡到最好的位置上,總是有得有失、有利有弊的。
央行出臺這項政策,首先是為了引導消費者對未來的資金價格產生一個合理的預期。現行個人住房貸款是一種中長期貸款,其利率是按年度調整的浮動利率,是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而變化的。不能認為不管未來房價走勢如何、物價走勢如何,房貸利率總應是低利率。過去把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叫『優惠利率』,這個詞容易給人一個誤解,就是不管經濟形勢怎麼變化,房貸利率總是『優惠』的。有些人對未來風險的判斷不足,比如其房價與收入之比偏高,也就是還貸負擔重、時間長;還有一些消費者買的房子面積比較大、檔次比較高,投入比較大。這些都需要消費者對未來利率變化可能產生的支出負擔和風險有所認識、考慮。房貸利率的微調是對消費者的一個風險提示。
更重要的是對銀行的提示。我國的房改是上個世紀末啟動,並在近年基本完成的。房貸對很多銀行來說都是新業務,與傳統的貸款相比,它是一個好的成分,所以銀行發展這項業務的積極性很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國的房貸業務沒有經過兩方面的考驗:一是業務開展時間的考驗,我國的房貸業務開展沒幾年,所積累的數據尚不足以看出中長期的違約率水平;二是經濟周期的考驗,現在經濟處於興旺周期,但市場經濟是有景氣變化的,當經濟進入下行調整期時,很可能違約率就會上昇。因此,不能對目前房貸業務的狀況過於樂觀,甚至放松貸款審查和管理。央行調整房貸政策,為的是提醒商業銀行要增強風險意識,要在深入研究和估計存款成本、費用成本、中長期違約率等基礎上,拿出自己發展房貸業務的判斷來。
此外,目前全國的房地產價格很不平衡。大多數城市的房價在上昇,其中有一些城市上昇偏快,還有一些城市上昇過快,無法用一個全國統一的政策來調控。所以這次房貸利率調整,體現了『區別對待』、不搞『一刀切』的原則,賦予商業銀行各地銀行公會自行定價的靈活性。央行鼓勵商業銀行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結合央行的『窗口指導』、銀行公會的自律機制和監管部門的風險監管等,來決定是否需要對當地房貸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進行調節。
央行會不會出臺新政策來防止房價的進一步上漲?周行長表示,從國際上的經驗來看,主要還是依靠基准利率政策來對房地產價格產生影響。但在本次房貸政策調整之後,除了公積金貸款仍體現大致等量的利率優惠外,商業性房貸利率和同期貸款利率已經一致。下一步,如果基准利率有必要進行調整,其調控作用也同樣作用於房地產價格。利率政策針對的目標比較多,包括經濟增長、就業、消費品和生產者價格、資產價格等,房地產價格只是資產價格的一部分。如果其中的大多數指標都有一致的動向,央行就會通過利率政策來調控。但有時這些指標顯示出一種矛盾的狀態,有的指標往上,有的指標往下,究竟以哪個指標為主來判斷形勢和運用利率政策,還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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