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位於海淀區西三環某高檔小區百餘名業主因和開發商的矛盾,在該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帶領下聯合拒付銀行按揭達一年之久,各大銀行為保護自身利益對此次停付按揭的其中約50名業主分別予以起訴並申請執行,在業主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情況下,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於2004年11月將該小區其中兩位欠貸業主拘留,在兩人還清所欠按揭款及利息、罰息後釋放。近日,筆者從銀行處了解到,參與此次聯合停貸的該小區130名業主已還款,剩餘部分業主也在積極和銀行接洽,並紛紛提出與銀行和解,但銀行表明已進入訴訟執行程序,要按判決執行。此次停貸事件的帶頭者——業主委員會成員已將其全部購房貸款一次性還清,並交納了逾期貸款的利息及罰息,據向銀行了解,銀行將進一步對逾期還款的客戶提起訴訟。
目前貸款購房的客戶,借著與開發商之間的糾紛或各種理由,拒不還銀行按揭款的行為越來越普遍,這讓銀行利益受到很大損失。為了盡早遏制這種現象,北京各大銀行采取聯合行動,加大追繳力度並對故意欠貸客戶及時采取法律手段。近日,北京銀行業協會首次公布了16家中資銀行收集的北京人失信記錄的匯總情況。6577人被記錄在案。其中5468人因向銀行提交虛假貸款申請材料和拖欠銀行貸款,被列為風險客戶;還有1109人雖沒有失信行為,卻因為有潛在的風險也受到銀行的關注。
因此,筆者認為業主正確的維權方式應是本著保護業主的利益免受或少受損失出發,以所購房產的保值、昇值為原則,但停付銀行按揭的行為,是拿自己的信用作代價,這樣的維權方式既損害了銀行利益,同時更嚴重地損害了業主自身的利益。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