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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30日,記者從天津市消協獲悉,近期消費者投訴較集中的問題是商品房定金爭議和二手房買賣糾紛。
今年1-11月份,天津市消協共受理商品房投訴147件,成為投訴新熱點。近期,商品房投訴集中在以下兩個方面。首先,商品房定(訂)金爭議大。消費者反映,目前多數商品房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並不直接和購房者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而是先簽訂『購房協議』、『預售協議』等等,並收取幾千到一萬元不等的定金。
據介紹,這類『協議』雖對價格、付款方式作了約定,但對於逾期交房、面積爭議、房屋設計和環境布局、配套設施運行、產權登記的辦理等均未作任何約定。這種不規范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行為是商品房買賣引發定(訂)金爭議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次,二手房中介服務投訴增多。因為二手房交易的中間環節多情況復雜,容易造成消費者判斷失誤、利益受損。所以,多數消費者在處理二手房交易時都會向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尋求法律諮詢和中介服務。但從受理的二手房中介投訴來看,一些中介機構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不誠信行為。
就以上兩類問題,市消協給購買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消費者提出三點建議:
一、購房者作出購買決策應盡量征求每個家庭成員意見,購房的具體操辦人決不能獨斷專行,不經家裡同意就隨意采取行動。以防引發家庭糾紛或由錯誤的購買決策造成經濟損失。
二、普通購房者往往缺乏商品房的專業知識,缺乏購房談判經驗,缺乏法律知識對『合同』不夠重視,因此建議有購房意圖的消費者一定要多看幾個樓盤,在看房的過程中多與銷售人員作深入一些的溝通,避免購房後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
三、簽訂購房『合同』或『協議』時應仔細閱讀其中的每一項條款,對於開發商或中介單位和賣房人事先作出的承諾一定要在『合同』、『協議』當中有所體現。對於不規范的『合同』或『協議』,特別是內容對購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限定較多的應盡量請教專業人士後再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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