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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作為全國首批熱計量試點城市,同時承載著熱計量試驗、攻關、研究的重要任務。經過幾年的試驗和總結,2004年天津市將在全國第一個推出《熱計量管理暫行辦法》並實行熱計量。這是近日天津市供熱辦負責人透露的。
業內人士表示,熱計量收費並不完全等於按用熱量收費,用戶即使不用熱,也需繳納相應的公攤費用,只是數額相對小得多。據介紹,本市自1997年開始在市內多個小區進行熱計量收費試驗,結果發現,供熱並不像水、電、煤氣那樣按表收費就行,實際每個住戶應負擔的取暖費由兩部分組成,即變動熱費和固定熱費,其中變動熱費是指住戶實際用熱量的多少;固定熱費指按住宅面積分攤的部分,取決於用戶的居住面積。
近年來,天津新建住宅均按分戶計量的要求以並聯方式安裝了供熱設施,一些舊居民區也按分戶計量的形式進行了改造。但專家認為,還有許多阻礙熱計量准確運行的因素存在。從硬件上,給每戶安裝調節室溫的溫控閥是必備的先決條件。按建設部要求,盡管新建房屋建成後前兩年為開發商保修期,但管道中有可能遺留的建築垃圾等也將對熱表和溫控閥形成損害。因此,許多新房剛入住時不能立即安裝熱表,經過兩個供熱季節的衝洗,第三年安上熱表後,還要實行一年按面積收費,目的是進一步檢驗熱表的運轉狀態和房屋的保溫效果。另外,新建商品房在入住率沒超過70%的情況下,即使安有分戶計量裝置,也不能實行按計量收費,因為熱量會從有人居住的房間向無人居住的空房傳導,先入住的居民因此要多付出近50%的熱費。對諸如上述問題,即將出臺的熱計量管理暫行辦法將逐一考慮,並最終制定出最合理的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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