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房管局獲悉,經市政府批准,自9月13日起,2003年1月1日以後拆遷的天津市內六區生活、住房『雙困』家庭開始申請配租廉租住房。
從9月13日起,開始向2003年1月1日以後拆遷的市內六區享受『低保』或優撫待遇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7.5平方米以下的『雙困』家庭配租廉租住房,符合條件的家庭到被拆遷房屋所在地區的街道辦事處申請登記。已經公布的配租程序和配租政策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