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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變政府職能,把征地拆遷工作做到征地項目前,這樣有利於減少上訪數量。』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日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今年上半年全國征地拆遷上訪數量已經超過去年總量,對這種現象,應當慎重對待、研究。『造成上訪數量劇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王玨林說,一方面是歷史原因造成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老百姓發現法制健全了,黨和國家也越來越重視,看見其他人都上訪,就覺得自己也應該去上訪。『這麼一來,很多積壓的案件出來了,上訪數量也就上來了』。
另一方面,纔是因為新的拆遷造成的上訪。
王玨林說,如果是因為歷史原因造成了數量劇增,說明目前的狀況還沒有惡化;如果是因為新的拆遷造成了數量劇增,就說明政府工作沒有做到位。『政府不能陷入無休止的處理上訪事務中。』王玨林說,減少上訪數量,應該對政府、老百姓、開發商三方進行約束。
首先是對政府的約束。王玨林表示,對中央政府而言,全國各地經濟水平不一樣,地理位置不一樣,不可能制定全國統一的拆遷標准,只能從主要的政策法規上進行調整,從宏觀把握。
對地方政府而言,一定要從老百姓的利益出發,站在老百姓這邊。他說,地方政府需要有一個角色的轉化。
王玨林舉例說,政府要修廣場,或是開發商有一個項目,政府的工作程序,往往是先研究決定了項目,然後再考慮老百姓的各種利益。政府主要是站在這些項目的立場上,來說服老百姓拆遷。『沒有事先和老百姓溝通,拆遷工作就會很被動,也不被老百姓接受,矛盾就增多了』。
『現在需要轉變的是,在征地拆遷工作前,當地政府應首先想到老百姓的補償、生活安置等問題,在做好老百姓的工作之後,再來談征地項目,關於拆遷的問題就比較好辦了。』他說,『這樣一來,雖然速度慢了,但老百姓高興了。』
第二是對老百姓的約束。他解釋,在政府制定出某個地區符合大多數人的補償標准後,就要堅決執行這個標准,凡是超過這個標准的要求,『你上訪到哪裡都不給解決』。
王玨林說,對開發商的約束,主要指的是開發商對老百姓的補償問題。『理想的狀態,應該是按照市場規律來解決。比如說某塊地的地價是多少,再加上成本一起算下來,讓開發商和老百姓就拆遷問題對話,談好了就買,談不好就不買。』王玨林說,『現在,往往是政府替開發商出面跟老百姓談,這是市場不健全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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