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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市民申請房貸可能遇到更多的限制。中國銀監會2月26日發布公告,就《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征求意見稿)》(簡稱《指引》)向社會征求意見。《指引》第35條規定:『商業銀行應著重考核借款人還款能力。應將每筆住房貸款的月房產支出與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
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一個月收入10000元,那麼他申請的房貸不能超過5000元,如果還有其他負債如汽車貸款等,和房貸加在一起不能超過5500元。業內人士認為,此舉一旦實施,將有效防止借款人收入中斷給銀行帶來的風險。
但問題在於,現在銀行很難獲得客戶准確的收入資料。《指引》要求商業銀行對每一筆貸款申請作內部的信息調查,包括了解借款人在本行的貸款記錄及存款情況。銀行還要對包括借款人的聘用單位、稅務部門、工商管理部門等獨立的第三方進行調查,審核貸款申請的真實性及借款人的信用情況,以了解其本人及家庭的資產、負債情況、信用記錄等。
《指引》把外籍或非國內借款人當成風險控制重點之一,要求銀行調查其在國外的工作和收入背景,了解其在華購房的目的,並在對各項信息調查核實的基礎上評估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和償還意願。《指引》還要求銀行把本行內相關的個人信用資料(如信用卡『黑名單』、車貸及房貸逾期客戶名單等)進行行內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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