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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建住宅全裝修房試點工作,正以迅速的步伐向前邁進,這為解除廣大業主昔日裝修難的苦惱起了良好作用。但如何評定全裝修房的質量,特別是對看不見、摸不著的室內環境質量的評定,開發商和業主之間常因看法不一而引發不少矛盾,有的弄得不可開交。為此,記者走訪了市房地局產業管理處處長李娟娟。
問:新建住宅全裝修房有無統一的室內環境質量檢驗標准。
答:為了預防和控制民用建築工程中建築材料和裝修材料產生的室內環境污染、保障公民健康、維護公共利益,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2001年11月26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建設部聯合發布了《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並於2002年1月1日已在全國實施。如今,本市就是按這一規范中規定的標准對全裝修室內環境進行監督檢驗。《規范》中明確指出:『本規范控制的室內環境污染物有氡(Rn-222)、甲醛、氨、苯和易揮發有機化合物(TVOC)。開發商凡委托有資質企業,用這一標准對新建全裝修房進行室內環境檢驗合格的,就是室內環境合格產品。
問:檢驗合格交付使用後,業主入住再用其他標准檢驗並視為不合格怎麼辦?
答:檢驗新建住宅室內環境的標准,只有一個標准,就是我上面所說的國家標准。按此標准驗收合格的產品就是合格產品。至於業主入住後,他搬進了家具、地毯等家用物品,再用別的標准來檢驗室內環境,即使發生再大的問題也與開發商無關。
問:為何與開發商無關呢?
答:因為新建住宅全裝修室內環境是否合格,是在全裝修完成後,室內沒有家具以及地毯等家用物品情況下,用國家統一標准進行檢驗驗收的,若驗收合格後,業主搬進家具等物品,不僅室內視覺環境發生變化,而且空氣環境一定也隨之變化,因為家具對空氣環境污染性很強,此時再用別的標准驗收,不合格責任怎能與開發商有關呢?
問:與開發商無關而引發的環境質量問題,向開發商索賠合理嗎?
答:我也聽說過有多起這樣的問題。上面我也說過對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標准、驗收內容以及發生問題後的責任問題。這裡我再補充二點。一,作為開發商,在實施新建住宅全裝修工程時,一定要為廣大業主著想,凡全裝修材料進場前,一定要有監理公司進行質量檢測,凡不符合標准的一定要堅決拒之門外,並要監理公司簽字。交房前,對室內環境一定要委托有資質的公司進行驗收,凡不合格的,開發商應負全面責任。
至於購買全裝修房業主,交付使用時,若發現室內空氣異常,可請有資質公司按國家規定標准進行檢測,如發現不合格,開發商應當負責,該退的退,該賠的賠,若已入住合格產品後,家具搬入再發生問題,就不是開發商的責任,再向開發商索賠,那是毫無道理的。這裡要提醒業主的是,如今選購家具一定要謹慎,不少家具都是有污染的,你購買時,一定要家具出售者出示綠色環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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