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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讓單位和職工雙滿意,同時規定住房補貼不能全部抵頂購房款
以職工住房補貼抵頂公房購房款辦法是一個新推出的政策,也是這次天津公房出售政策最重要的調整內容。它有什麼意義,又該如何實施呢?
天津市住房委員會有關人士回答說,它將公有住房出售政策和住房貨幣分配結合了起來。目前,有些單位在開展住房貨幣分配工作中補貼資金壓力較大,全面啟動難,而職工又因資金短缺無法購買現住公房。為了解決這個相互掣肘的問題,盤活單位存量公房資產,拓寬住房補貼資金渠道,分解住房補貼資金壓力,滿足職工購房願望,推出了單位以現住房的產權抵頂職工住房補貼辦法,可以說,這個辦法體現了各方的共同意願。
目前規定有自管產住房的系統或單位,且承租居民是本系統或單位的住房面積未達標的職工,屬於這種情況的系統或單位均可在內部封閉實行以住房補貼抵頂購房款的辦法。但同時也規定住房補貼不能全部抵頂購房款。這既給了單位一定的自主權,使單位可以制定符合實際的政策,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購房人買房後住房維修。(劉英潮/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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