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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而實行的一項『民心工程』,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為了建設好經濟適用住房,國家有關部門對開發單位設定了嚴格的限制,只有具備一定資金實力和資質的開發單位纔能夠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權。而對有些開發商來說,只要得到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開發權,就等於每平方米多得幾百元的利潤,保證能賺錢。
正是如此巨大的誘惑,使眾多開發商對經濟適用住房項目趨之若鶩。他們利用各種關系『攀富結貴』、暗箱操作,有『能力』的開發商把項目搞到手後,再將免費得來的土地以每平方米五六百元的價格轉手賣給小開發商,自己只負責小區配套設施建設,這個過程就是所謂的倒賣『熟地』。就這樣,國家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落到了『低進高出』的開發商手上,使政府的稅收轉化成了開發商的高額利潤。
在哈爾濱市就有這樣的怪現象:某新建小區二十二棟樓共掛出十多個售樓處的牌子,每個售樓單位只負責一棟或兩棟樓的銷售。其中一家售樓處的負責人介紹說,小區對外雖為一家開發建設單位,但實際上有十多家參建單位,有些根本沒有開發資質,但有一定資金實力,便通過各種關系從負責開發的建設單位手中購買一定面積的土地,專門負責樓房建築,建成後自行負責對外銷售,但所有手續均由出賣土地的單位負責辦理。
據房地產開發業內人士估算,負責開發的建設單位倒賣土地每平方米所得五六百元,除去小區配套建設費用還能剩下約三百元的淨利潤,這就是少數開發商通過經濟適用住房開發權所謀取的『暴利』。為此,了解內情的人士呼吁,要警惕政府的『民心工程』變成開發商的賺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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